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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委深改委第十五次新闻会议新闻发布会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21-03-18 14:07:00
发布省委深改委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三个改革方案。

钱 钢(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全面深化改革新闻发布会。今天主要是发布省委深改委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三个改革方案。我们很高兴邀请到省教育厅副厅长曹玉梅女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张宏伟先生、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相伯伟先生,分别就《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通报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曹玉梅副厅长介绍《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主要精神。

曹玉梅(省教育厅副厅长):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月22日,省委深改委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予以发布。

一、出台背景

劳动教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发展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中小学必须开展的教育活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劳动教育。2020年3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对劳动教育的目标定位、内容体系、实施途径、落实方式、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并要求各地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把劳动教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出台相关政策措施。

多年来,江苏始终坚持把劳动教育摆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位置,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相结合,贯穿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根植区域文化厚土,健全协同工作机制,在培养学生劳动精神、劳动能力和劳动品质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形成了具有时代特征、江苏特点的劳动教育模式。对照国家《意见》的新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培养时代新人的高度进一步强化劳动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娄勤俭书记、吴政隆省长先后作出批示,要求抓好落实。今年1月22日,省委深改委第十五次会议研究原则通过《实施意见》后,报经省委领导审议后正式印发。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3个部分,分别是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组织实施。

总体要求主要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坚持传承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贯通大中小学各学段,贯穿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主动适应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对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要求,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江苏特点的劳动教育新模式、新方法,增强劳动教育的实践性、时代性,发挥劳动的独特育人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更有力支撑。

重点任务主要包括:一是健全劳动教育协同落实机制。针对劳动教育社会性较强的特点,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对劳动教育工作的统筹责任,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劳动教育职责,厘清学校、家庭、社会的各自作用。二是分段实施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对小学、中学、职业院校、普通高等学校等不同学段劳动教育的主要内容、形式载体和目标任务提出要求。三是统筹配置劳动教育资源。坚持校内与校外相结合,系统规划劳动教育资源建设,丰富校内资源,拓展校外资源,充分挖掘各类劳动实践基地潜能,完善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四是加强劳动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从配齐配足劳动教育教师、提高劳动教育专业化水平、健全劳动教育评价激励机制等三方面加强劳动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劳动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五是全面开展督导评价。将劳动教育纳入教育督导体系,开展劳动教育监测和评价,提高各地各校实施劳动教育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规范性。

组织实施主要包括: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劳动教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因地制宜出台推进劳动教育的实施办法,明确实施劳动教育的机构和人员,统筹规划劳动教育的内容、途径、方式以及实践基地的建设与使用等。二是健全投入机制。以县为主加大政府对中小学劳动教育经费投入的统筹力度,通过多种形式筹措资金,加强学校劳动教育设施标准化建设,健全器材、耗材补充机制。高校要将劳动教育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三是注重安全管理。各地要建立政府负责、社会协同、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安全管控机制。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师生劳动安全教育,科学评估劳动实践活动的安全风险,及时排除劳动实践中的各种隐患。完善应急与事故处理机制,切实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广泛深入宣传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的典型人物和事迹,弘扬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主旋律。创建一批劳动教育示范学校。将劳动教育教学成果纳入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范围等,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劳动教育的浓厚氛围。

三、主要特点

《实施意见》充分体现了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文件精神,又结合江苏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新时代劳动教育在我省落地实施。

(一)着力解决实际问题。我省一直将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已初步构建具有江苏特点的劳动教育课程体系,但对照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需求,对照人民群众对劳动教育的期待,我省劳动教育仍存在诸多不足,如学校、家庭和社会实施劳动教育的合力尚未形成,大中小学贯通的劳动教育体系有待完善,师资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在部分青少年中存在不珍惜劳动成果、不想劳动和不会劳动等现象。《实施意见》在思想认识、运行机制、分段实施、师资队伍、条件保障等方面均提出了明确要求,着力推动解决当前劳动教育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突出体现江苏特点。一是细化大中小学分段实施劳动教育的相关安排,突出劳动教育的综合性、实践性、开放性。二是强调资源配置与共享机制建设,倡导充分挖掘江苏中小学课程基地、职业院校技能大师工作室、普通高等学校众创空间、创新实验室等具有省域特色的平台作用,建立不同专业特色高校劳动教育资源互补共享机制,提高优质资源的利用效益。三是着力畅通劳动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通道,通过制定岗位职责和专业标准、建立培养培训基地、实施专项培训等途径提升劳动教育教师专业化水平;提出开展劳动教育学科的教师职称评审,保障劳动课教师在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评优评先、专业发展等方面与其他专任教师享受同等待遇,有力支撑劳动教育师资队伍的可持续发展。

(三)强化贯彻落实机制。劳动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学校、家庭的共同努力。《实施意见》针对不同主体,明确在劳动教育中担负的不同责任,力求形成合力。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在劳动教育的统筹规划、经费投入、安全管理、教育督导、监测评价等多方面发力;学校应开齐开足劳动教育课程,在队伍建设、课程教学、校外实践、校园文化等多方面积极探索;家长要自觉转变教育观念,每年有针对性地培养孩子学会1至2项生活技能等;企业、城乡社区教育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各类社会组织应在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等方面有所作为。《实施意见》的出台实施,将推动我省构建体现新时代特征的劳动教育体系,引导全社会共同重视劳动教育,发挥劳动独特育人价值,培养好热爱劳动、善于劳动的一代新人。

加强劳动教育是新时代党对教育的新要求。全省教育系统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奋发有为、积极探索,切实培养更多爱劳动、会劳动的时代新人,为推动江苏“强富美高”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钱 钢(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谢谢曹厅长。下面,请张宏伟副厅长介绍《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主要精神。

张宏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好!感谢大家对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的关心关注!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改革举措,1月22日,省委深改委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予以发布。

合理、公正、畅通、有序的社会性流动,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支撑,是社会和谐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2019年12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意见》,推动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

江苏既是经济大省,也是人口大省、就业大省,劳动力资源丰富,人才集聚效应明显,开放程度高,社会流动性大。2020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0.27万亿元,常住人口超过8000万人,就业人口约4800万人,农民工总量达到2341万人,其中外省来苏务工人员达到655万人;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分别达到884万人、455万人,位居全国前列。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为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我省不仅是劳动力的主要输入地,也是人才的集聚高地。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由于受计划经济时代的户籍制度、用人制度、档案制度、工资制度等长期形成的体制机制的影响和制约,我省劳动力和人才在机会、渠道、空间、服务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社会性流动障碍,迫切需要出台我省《实施意见》,通过推动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释放和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此项改革涵盖范围广、利益调整大、涉及部门多,我们在拟制过程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广泛征求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公众和专家的意见建议,达成了多方共识。2021年1月22日,省委深改委第十五次会议研究通过《实施意见》后,报经省委领导审议,于2月18日正式印发。

《实施意见》主要分四个部分:一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社会性流动基础。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统筹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流动均衡,打造“双创”升级版,推进创新创业创造激发流动动力。二是畅通有序流动渠道,激发社会性流动活力。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进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公共交通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公务员、企事业单位人才选拔、培养和交流机制,推进流动人员档案服务改革,促进劳动力和人才合理有序流动和职业转换。三是完善评价激励机制,拓展社会性流动空间。推行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完善评价标准体系,落实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拓展基层人员发展空间。创新基层人才激励机制,拓宽技术技能人才上升通道,激发基层单位、一线人才、产业工人创新潜力和创造活力。四是健全兜底保障机制,增强向上流动能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教育优先发展保障起点公平,完善城乡统筹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加强困难人员就业帮扶,保障困难人员发展机会,促进困难群体向上向好流动。强化社会救助和保障机制,提高困难群众流动能力。

《实施意见》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新定位新要求,有三个方面的突出特点:

一是聚焦落实新要求。《实施意见》紧扣十九大提出的“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在支持群体上,涵盖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技术技能人才、普通劳动者和各类困难群体;在流动方向上,着力打通向上向好流动通道,清除横向水平流动障碍,防范和阻断向下流动传递;在推进举措上,强调创造流动机会、拓宽流动空间、激发流动活力、保障流动公平。通过改革,创造更多个人职业发展和价值实现的机会,增强个人通过努力奋斗改变命运的动力,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二是强化建立新机制。《实施意见》针对公共服务供给体制、户籍制度、劳动体制、技术体制、人事薪酬体制、教育体制和兜底机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短板,提出相应的改革推进新举措。比如,在公共服务上推行城乡一体化和服务均等化,在户籍制度上根据城市常住人口数量实施分级管理,在人才激励上突出完善选拔、培养、评价、待遇、奖励等制度,在兜底保障上强化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随迁子女教育公平和社会救助民生保障等,推动实现制度上的有机衔接。

三是体现发展高质量。《实施意见》围绕“六个高质量”深化改革,在体制机制上形成融合发展和相互促进。比如,通过推进产业技术创新、提升智能化改造、加快“新基建”、培育新动能来增加流动机会;通过实施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加快我省中心城市建设,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来促进流动均衡;通过深化科教体制创新、提升平台集聚能力、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双创”升级版来激发流动动力。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第十三届九次全体会议的决策部署,推进改革创新,强化责任落实,全力推动《实施意见》政策举措落地,进一步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通道。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组织领导和协调机制作用,紧扣人民群众现实需求,聚焦关键问题,形成工作合力,结合实际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二是强化制度保障。进一步健全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领域制度机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切实保障好劳动力和人才合法流动权益。三是营造良好氛围。开展多渠道宣传,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形成“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舆论环境,引导劳动者将个人发展融入国家富强、民族复兴进程,实现人生价值,创造美好生活。

我就介绍这么多,谢谢大家!

钱 钢(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谢谢张厅长。下面,请相伯伟副局长介绍《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主要精神。

相伯伟(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 2月18日,省委省政府正式印发了《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这是我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文件)的重要举措,是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积极回应新阶段人民群众对医疗保障的新期待,推动全省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整体设计和全面部署,对推动全省医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下面,向大家简要介绍《实施意见》的相关情况。

一、《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2020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也就是“中央5号文”,对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医保制度改革和发展作出了顶层设计,是一份重要的纲领性文件,绘就了未来5到10年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宏伟蓝图。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坚持将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放在全省改革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娄书记、吴省长多次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省委、省政府连续三年将健全完善医保制度体系、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等重点工作纳入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省政府工作报告,把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列入民生实事,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在江苏不折不扣落地见效。至2020年末,全省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达7967.7万人,参保率提高到98.5%以上,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医疗保障部门成立以来,全力推进基本医保市级统筹等一系列重大制度建设,全力推进药品耗材招采、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等一系列重大改革,全力提升医保公共服务水平,全力办好医保惠民便民利民实事,创新政策全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人民群众在医保领域的获得感不断增强,为推进健康江苏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社会主要矛盾转变,人民群众对健康福祉需求的日益增长,医保改革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逐步显现,必须通过深化改革、统一制度、完善机制、创新服务、精细管理,推动全省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使人民群众在医保领域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我们会同相关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在充分调研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我省《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分别于2020年12月2日、2021年1月22日经省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省委深改委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月18日,省委、省政府正式印发实施。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特点

《实施意见》制定过程中,坚决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总书记对医保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根本遵循,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党中央、省委“十四五”规划建议对医保工作的最新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特别是对标对表“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深化细化医保改革任务,充分体现了新发展阶段的新要求。

一是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省情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在全面落实中央顶层设计、全面承接改革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全面落实改革要求的基础上,聚焦增强医保制度公平性统一性、着力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切实加强基金运行管理、强化医保公共服务治理等方面明确主攻方向,将近年来推进医保改革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上升为长效机制。同时,针对工作中的短板问题,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政策制度设计,搭建了新时期全省医保改革的“四梁八柱”。

二是定位新时代医保高质量发展要求,强化走在前列的目标导向。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在深化药品耗材采购使用改革、推进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三医联动”改革等方面积极探索实践,打造创新亮点,让改革成为江苏医保工作最鲜明的底色。如,在深化药品耗材采购使用改革上,明确建立阳光采购制度;在优化公共服务上,明确建成全省统一的江苏医保云平台,等等,体现江苏为全国医保改革探路的担当和作为。

三是聚焦解决人民群众在医保领域的重大关切,突出医保制度优化和服务治理创新。围绕解决人民群众在医保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特别是聚焦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在建立管用高效医保支付机制、增强医药服务可及性、提供精准化精细化医保公共服务等方面进行整体设计安排,切实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三、《实施意见》的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全省医保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快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通过统一制度、完善政策、健全机制、提升服务,不断增强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协调性,发挥医保基金战略性购买作用,推进医疗保障和医药服务高质量协同发展,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基本原则是做到六个坚持:坚持应保尽保、保障基本,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稳健持续、防范风险,坚持促进公平、筑牢底线,坚持治理创新、提质增效,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保障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医药服务。

改革发展目标分未来5年和10年“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到2025年,构建更加成熟定型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全面完善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等重要机制,基本完成医药服务供给、医保管理服务等关键领域的改革任务,实现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第二阶段是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医保治理现代化水平走在全国前列,实现医疗保障更加公平、更有效率、更可持续、更加便捷、更好保障病有所医的改革目标。

按照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改革发展目标,《实施意见》提出具有江苏特色的7个方面26项改革任务。下面,我重点围绕7个方面进行具体解读:

(一)关于完善公平适度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与医保改革初期鼓励各地摸着石头过河不同,新一轮的医保改革更加注重顶层设计,强调全国、全省范围内的纵向政策统一、横向水平均衡,促进整个医保制度体系运转更加高效流畅。为此,我们聚焦公平统一,大力推进基本医保制度更加成熟定型。一是明确提出“到2022年,全面做实基本医保市级统筹”,实现基本政策、待遇标准、基金管理、经办管理、定点管理、信息系统“六统一”,彻底改变基本医保一直停留在县级统筹、政策碎片化严重的现状,政策的统一性、待遇的公平性、管理的规范性和公共服务的效能将得到大幅提升。在此基础上,明确提出“推动省级统筹”,这与中央部署和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要求完全一致。二是围绕明确统一全省基本医保参保登记、筹资缴费、待遇支付等基本政策,完善规范大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基本制度,促进待遇保障更加适度均衡,政策更加统一公平。三是总结疫情防控过程中的成功做法,明确针对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更好彰显基本医保制度优势。

(二)关于大力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发展。这是我省创造性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一个亮点。由于目前所讲的多层次医疗保障还是在基本医保范围内的层层叠加,缺少由市场和社会提供的补充医疗保障支撑,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期待和需求。因此,我们专用一个章节对多层次医保体系发展的目标、路径作出了深化细化和具体安排。明确提出四项改革任务,即加快构建多层次医保制度体系,大力发展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构建社会力量多渠道参与机制,建立罕见病用药保障机制。为抓好贯彻落实,我省已于去年底制定出台了促进补充医疗保险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用人单位建立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与基本医保衔接的保本微利补充医疗保险产品,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医疗保障需求。

(三)关于完善稳健可持续的筹资运行机制。这是医保制度可持续运行的基本保证。一方面,巩固全民医保成果,持续优化参保结构,切实提升参保质量。在基本医保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将优化参保结构作为提升全民参保质量的突破口,通过完善参保缴费政策,改进优化参保缴费服务,打通居民医保向职工医保的转换渠道,大力促进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新业态从业人员等有就业的人群,依法参加保障水平更高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更好的基本医疗保障。另一方面,坚持权利和义务对等,明确个人、用人单位、政府三方筹资缴费责任,明确建立与省情实际相适应、与各方承受能力相匹配、与基本健康需求相协调的筹资分担机制,更好体现共建、共治、共享理念,更好促进基本医保可持续发展。

(四)关于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这是医保改革需要攻克的难点问题,其目的是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一是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加强预算管理和风险预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二是抓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这个“牛鼻子”,明确“到2025年,实现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覆盖所有二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的工作目标,通过科学化规范化实施医保基金总额管理,健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协商谈判机制,建立与医疗质量、协议履行相挂钩的绩效评价机制,实施更有效率的医保支付,促进医疗服务行为更加规范,引导参保群众有序就医,更好保障获得优质医药服务。三是加强两定机构协议管理,一方面打开“前门”,简化优化申请备案程序,所有符合条件的两定机构都可以按程序纳入医保定点;另一方面,严把协议签订关、履行关、退出关,建立综合绩效评价机制,突出行为规范、服务质效和费用控制考核评价,通过精细化管理更好提升基金使用效率。

(五)关于健全严密安全的基金监管体制机制。确保基金安全是首要政治任务。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保命钱”,无论是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资金,还是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的统筹基金,都是医保制度可持续运行的生命线,关系到每一位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不容任何人侵犯,一分也不能侵蚀,必须做到医保基金流转到哪里,安全监管就跟踪管理到哪里。当前,医保基金欺诈骗保形势不容乐观,国家制定出台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基金监管进入法治化管理的新阶段。围绕构建全领域、全流程的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我们多措并举,明确提出织密扎牢医保基金监管的制度笼子,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化建设,推进医疗保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医保基金的违法行为,绝不让医保基金成为新的“唐僧肉”。

(六)关于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这体现了医保在“三医联动”改革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医保部门成立以来,我省创新构建了药品耗材阳光采购新机制,推进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实施阳光采购、网上议价、公开交易;率先开展了4轮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和1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全面落实了国家4轮药品、1轮耗材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有效降低了相关药品医用耗材价格。为更好推进医保基金由被动支付向战略购买转变,更好发挥医保基金战略购买作用,我们将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加以提升固化,明确提出全面建立阳光采购制度,全面实行药品、医用耗材带量采购,让群众用得上更多质量过硬、价格便宜的药品和医用耗材,进一步减轻医药费用负担。同时,围绕推进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系统集成,加强政策和管理协同,明确推进医药服务价格改革,增强医药服务可及性,促进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等工作任务,保障人民群众病有所医、病有良医。

(七)关于全面推进医保公共服务治理创新。这是改革能否获得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重要标尺。医保部门成立以来,我们先后开展了异地就医专项治理、医保公共服务专项治理,全省医保公共服务水平实现跨越式发展。为更好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明确提出进一步加强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和一体化建设,建成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构建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体系,打造“15分钟医保公共服务圈”,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可及;加快完善适应人口流动的医保服务体系,推动实现全国范围内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推进医保治理创新,更好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

各位媒体朋友们!医疗保障制度是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的基本制度保障,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治国安邦的大问题。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对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作出了新部署。下一步,全省医保系统将按照总书记最新指示要求,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为主线,以推动全省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站稳人民立场,坚持系统观念,树立战略眼光,增强风险意识,推动医保改革发展更加公平、更有效率、更可持续、更加安全、更加便捷,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障和健康福祉需求。

谢谢大家!

钱 钢(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谢谢相局长。现在请记者朋友就三个文件中的有关问题提问,请举手示意。请提问的记者先通报一下新闻机构名称和姓名,为了给更多的记者提问机会,每人最多可得到一次提问机会,谢谢合作。

新华社记者:江苏是较早全面推进劳动教育的省份,目前我省各级各类学校已经有哪些好的经验做法,今后工作中需要注意加强的重点环节是什么?

曹玉梅(省教育厅副厅长):多年来,我省积极探索劳动教育的“江苏模式”。中小学校劳动教育课程建设起步早、有比较完备的体系。2003年即出台江苏省九年义务教育劳动与技术课程纲要,组织编写配套教材《劳动与技术》,基本实现了劳动教育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目前全省有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2个、基地15个,省级校外综合实践教育基地60余个,各设区市、县(市、区)认定的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近2000个,每年参与校外劳动教育的中小学生近百万人次。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将劳动教育融入专业建设和社会实践,与实习实训相结合,积极引导大学生结合自身所学创新创业、服务社会。如我省高校积极组织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引导学生强化劳动实践意识,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仅2020年,全省高校就有5730支团队6.08万名师生参与活动,对接农户4.02万户,签约项目1050项,帮扶37.78万人次,产生经济效益4.4亿元。我省也十分重视研究生劳动教育,广泛设立校内 “三助一辅”(助教、助研、助管、兼职辅导员)岗位,在企事业单位设立5258家省级研究生工作站,平均每年有8000多名企业导师指导研究生在工作站从事生产实践活动。鼓励和组织研究生积极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各类扶贫、支教等服务性劳动。

下一步,我们将把劳动教育贯穿于大中小学育人全过程,各级各类学校在开展劳动教育中重点突出如下方面工作:充分发挥劳动教育课程主渠道作用,全面开设劳动教育课;构建综合性、实践性强的劳动教育课程教材体系;建立满足需求、专兼结合的劳动教育师资队伍和教研员队伍;健全完善劳动教育安全工作机制,切实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

新华日报记者:我想请问一下省人社厅的领导,当前我省社会性流动的现状如何,此次推进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将释放哪些改革红利?

张宏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江苏按照中央部署持续深化经济、政治、社会体制改革,推进教育、就业、社保、户籍等制度深层次变革,社会性流动逐步实现从计划到市场、从单一到多元的历史性转变,经济长期保持中高速增长,就业政策、人才政策、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劳动者接受教育程度、综合能力素质明显提升,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流动性不断增强。从“十三五”期间有关数据来看,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从城乡流动来看,城镇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全省城镇新增就业累计达 726万人、位居全国第一,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1993万人,全省城镇化率达到72%、高出全国7个百分点。二是从产业流动来看,服务业就业人数不断增加。产业就业人口从“二三一”向“三二一”转变,与产业结构相匹配。三是从劳动力素质来看,劳动者受教育程度明显提高。目前全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超过12年,全省高校毕业生留苏就业占周期就业人数比例超过73%。四是从待遇保障来看,整体水平在不断提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34万元,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020元,城乡社会保险参保人数稳中有增。五是从公共服务来看,均等化体系日趋完善。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城镇落户门槛全面降低,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基本实现常住人口均等化。

当前,江苏正担负“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重大使命,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就要打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个环节,促进生产要素更加自由、公平地流动。而劳动力是最活跃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因此此次改革围绕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释放了大量的政策红利。比如,在户籍制度改革方面,明确了不同规模城市落户的对象和条件,降低了落户门槛;在教育公平方面,明确了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办学、随迁子女入学分班教育教学等内容;在人才培养方面,加大了基层一线人员的评价激励和选拔的力度;在社会保障方面,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由基本养老保险扩大到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在档案服务方面,明确了档案转递的条件和方式,突出了民生档案便民服务平台建设,等等。各地各部门还将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举措,推进各项改革内容落实,释放更多的改革红利,帮助广大群众提高生活品质、实现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健康报记者:实施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使用改革是深化医保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江苏是在全国率先启动高值医用耗材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的省份,已经组织开展了多轮医用耗材和药品的集采工作。请问江苏在药品耗材招采使用改革方面还将落实哪些举措,以进一步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相伯伟(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在国家改革的推动下,我省针对医用耗材领域价格虚高、行业生态紊乱、人民群众负担重等突出问题,率先开展了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2019年7月31日对心脏支架开展了第一轮高值医用耗材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到目前为止,已先后组织开展了4轮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招采,涉及心脏支架、骨科、神经外科、眼科、普外科等8个大类数千个品规,有效遏制了耗材价格虚高的态势。去年我们又开展了第一轮省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同时全面执行国家三轮药品集中采购结果,联动全国最低价调整挂网药品价格,通过打出治理“组合拳”,累计节约资金超过130亿元,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大幅减轻。

在此基础上,我们按照国家药品、耗材招采改革部署要求,先后制定出台药品、耗材阳光采购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系统构建了我省药品耗材阳光采购新机制。通过建设省级药品耗材阳光采购平台,推动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医用耗材均在省平台采购,做到应上尽上、应采尽采、阳光议价、公开交易,进一步确立了公立医疗机构采购的主体责任,将过去线下议价行为搬到网上,并以医保支付政策引导,推动开展实质性议价,促进交易价格持续降低;强化与医疗机构的联通联动,将所有公立医疗机构接入省平台,实现招、采、配、用、管全流程监测。

在此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质量优先、安全优先、临床优先,切实发挥医保基金战略购买作用,不唯最低价中标,既保留了好的产品,又大幅降低了价格;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生产企业在市场机制下公平竞争,通过市场发现价格,医院在透明价格下采购使用,营造有序竞争良好氛围。

《实施意见》在全面总结上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对全面建立阳光采购制度、全面实行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等长效机制作出了明确政策设计和部署安排。习总书记在全国“两会”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医药卫生界教育界委员时强调:“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要求,持续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使用改革,持续放大改革红利和效应,进一步减轻老百姓医药费用负担。

一是继续推动阳光采购制度落地落实。全面推进网上应采尽采,建立线下采购重点监测、提醒、督办工作机制,真正做到在省平台上阳光采购、公开交易,应采尽采。督促医疗机构开展网上议价,落实“红、黄、蓝”预警机制,推动医疗机构主动选择质优、价宜的药品和医用耗材。落实挂网价格异常预警分级管理机制,对价格差异大的品种及时开展小单元竞价和动态调整,推进高价药品回归合理区间。

二是常态化推进集中带量采购。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确保国家招采改革成果在我省全面落地执行。积极开展省级药品耗材带量采购,今年全年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不少于2次、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不少于3次,引导药品耗材价格回归合理水平,有力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三是加强采购平台建设。全面实现医疗机构与省平台实时联网,做实全省药品、医用耗材采购资金结算信息监管,实时监督“真量实价”。统一全省医用耗材编码,进一步规范医用耗材管理。做实省、市、县三级综合监管,营造规范有序、风清气正的招采环境。

四是落实好相关配套政策。建立省级执行阳光采购信用评价机制和信用评价数据库,督促挂网企业主动承诺,实现守信承诺全覆盖。加强中选产品的质量监管,督促中选企业做好中选产品生产供应,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调动各方参与改革的积极性,确保中选产品质量、供应和使用,让人民群众切实用上质优价宜的药品耗材。

我苏网记者:我省在推进实施高质量劳动教育方面,有哪些创新的工作机制?

曹玉梅(省教育厅副厅长):劳动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推进系统化实施劳动教育方面,创新的工作机制有:一是强调党委政府的统筹规划作用,各地要研究制定本地具体实施方案,在经费投入、安全管理、教育督导、监测评价等多方面发力。《实施意见》还具体规定了市(县、区)每年至少一次专题研究劳动教育,解决实际问题。二是要求学校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学校一方面要自觉承担劳动育人主体责任,在队伍建设、课程教学、校园文化等多方面积极探索、追求卓越;另一方面,应充分发挥学校对家庭、社会教育的统合作用,借助相关平台与机制,促进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等劳动教育的合力。三是调动社会各界支持力量。《实施意见》要求相关企业、城乡社区教育机构、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家长学校、家风家教实践基地等,在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家长教育指导服务等方面皆要有所作为。劳动教育工作机制的健全,必将推动劳动教育系统化实施,使得我省的劳动文化氛围更加浓厚,劳动光荣的时代风尚更加深入人心。

5. 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是实现向上向好流动的基础。请问一下省人社厅的领导,我省对“十四五”期间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有哪些打算?另外对当前社会比较关注的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有什么好的扶持政策?

张宏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也是社会性流动的基础。“十三五”期间,我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应对中美经贸摩擦、新冠肺炎冲击的影响和冲击,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在促进劳动力和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的同时,确保了全省就业局势总体平稳,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提供了有力支撑。“十四五”期间,我们将紧紧围绕“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新使命新要求,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着力打造更高质量就业先行区和更加充分就业示范区。重点完善四大体系:一是统筹城乡就业的政策体系,健全城乡一体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逐步消除户籍、身份、职业等限制,推动实现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同等享受就业创业政策和服务。二是稳定扩大就业的综合体系。构建常态化援企稳岗帮扶机制,综合施策稳定就业岗位。健全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化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加大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政策扶持,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挖掘就业新的增长点。三是保障重点群体的支持体系。实施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基层成长、青年见习等计划,强化不断线就业服务,推进市场化社会化就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就近就业创业。畅通失业人员求助渠道,强化就业困难人员重点帮扶,实现就业兜底保障。四是便捷高效开放的服务体系。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健全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供需对接和匹配,提升就业精准服务效能。依托江苏人社信息一体化平台,建立政务信息交换、数据共联共享机制,实现就业服务“省内通办”“就业一件事”和“不见面审批”。

随着平台经济、网络经济、共享经济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快速发展,在推动经济转型的同时,也带动了就业转型,催生了平台型就业、共享式就业、创业式就业等多种多样的就业方式,特别是以灵活就业为基本形式的新就业形态尤其抢眼,成为就业新增长点。新业态从业人员从事行业分布较广,主要包括物流快递、网约车、网络送餐、家政服务、线上营销、教育培训等平台企业中无劳动合同的加盟、兼职人员,以及自雇就业的家庭作坊、个体经营、网络电商人员,等等。据测算,目前我省灵活就业人员超过1000万人,占城乡就业总量的1/5强。总的来看,新业态从业人员呈现数量大、分布广、转换快、流动性强等特点,群体也趋向于年轻化、知识化,是劳动力市场的一支生力军。

不久前,我们出台了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若干措施,对灵活就业特别是新就业形态,我们总的原则是“包容审慎”,通过“加大扶持、强化保障、优化服务”三个方面,实现灵活就业“两有一无”。一是加大扶持力度,让灵活就业“有充分机会”。通过落实财政、金融等针对性扶持政策,推动非全日制劳动者较为集中的行业提质扩容;落实好富民创业贷、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持续优化创业环境。二是加强引导和培训,让灵活就业“有贴心服务”。支持各类院校、培训机构、互联网平台企业组织开展养老、托幼、家政等技能培训,以及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新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劳动者就业能力。把灵活就业岗位供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开设灵活就业专区专栏,畅通求职招聘渠道。三是逐步建立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制度,让灵活就业“无后顾之忧”。畅通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渠道,建立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的职业伤害保障制度,落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更好地维护灵活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现代快报记者:医保与老百姓都息息相关。此次《实施意见》提出要全面推进医保公共服务治理创新,请问下一步,医保部门还将从哪些方面来提高老百姓对医保公共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相伯伟(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群众对公共服务满不满意是衡量医保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医保部门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2020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公共服务专项治理,以“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一体化” 建设为核心,以“服务质量最优、所需材料最少、办理时限最短、办事流程最简”为目标,实施全省统一的11大类32项服务事项清单,实现全省“一张清单管到底”。集全省医保公共服务统一入口、省平台统一支撑的“江苏医保云”已经上线运行,医保业务办理实现从线下到线上、信息平台从分散到集中、服务从人工到智能的多重转变,实现“掌上办”“网上办”,医保公共服务进入了“互联网+”时代。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全面覆盖,2020年双向直接结算66.02万人次,结算金额120.64亿元;长三角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全面实现,2020年,双向直接结算130.9万人次,结算金额3.4亿元。

下一步,医保部门将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持续推进医保公共服务治理创新,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医保领域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是高标准高质量推进“15分钟医保服务圈” 示范点建设。坚持服务至上,在全省指导建设32个省级示范点,从群众便捷享受医保服务的角度明确示范点建设的内涵和要求,形成高质量的标准和规范,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打造“15分钟医保服务圈”,实现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就近办理。

二是持续提升公共服务“四化”“四最”水平。在全省公共服务治理的基础上,建立医保政务服务清单制度动态调整和发布机制。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清查并取消非清单事项。加强医保系统行风建设,实施“好差评”制度,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落实医疗保障经办大厅设置与服务规范要求,全面实现综合柜员制服务。

三是做强做优“江苏医保云”。优化完善江苏医保云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实现服务功能全覆盖,所有定点医院和药店全面接入。大力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完善线上预约、支付、购药等便民服务功能。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服务并行,确保“不见面”服务办件数量达到50%以上。推进多渠道、多路径、无障碍办理,切实解决老年人群体运用智能技术方面的困难。

四是推进异地就医结算更广更快更优服务。推进与京津冀、西南五省等26个省际间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试点,稳步提高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率。完善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服务平台和经办流程,实现长三角地区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一网通办。

钱 钢(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因时间关系,提问就到这儿。期待通过大家的深入报道,推动全社会更加关注改革、支持改革。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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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冯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