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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
来源:中国江苏   2020-01-11 08:44:00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我省养老服务方面的情况,经省政府领导批准,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和解读这一《实施意见》 ,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处长):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发布会。大家知道,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爱老助老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养老服务关系千家万户、事关民生福祉。为进一步打通我省养老服务的堵点、痛点,破除发展障碍,激发市场活力,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去年年底,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我省养老服务方面的情况,经省政府领导批准,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和解读这一《实施意见》,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省民政厅沙维伟副厅长、发展改革委汤明海副主任、住房城乡建设厅范信芳副厅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余强二级巡视员、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赵恒松处长。此外,省有关部门的业务处室负责人在发布厅前排就座。我是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魏赟。

  首先,请省民政厅沙维伟副厅长发布新闻。

  沙维伟(省民政厅副厅长):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首先,我代表省民政厅,对大家长期以来对全省民政以及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江苏是全国老龄化程度较高和老年人口较多的省份,截至2018年底,全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805.3万人,占户籍人口的23.04%,比全国平均高出5.13个百分点,呈现基数大、寿龄高、空巢化等特点,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任务十分迫切。为积极破除阻碍养老服务发展的制度性瓶颈,努力构建高质量现代养老服务体系,切实增进广大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近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9〕8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实施意见》出台的相关情况。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总书记对养老服务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并多次深入北京、上海、福建、甘肃等地养老机构和社区考察养老服务工作。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14年、2017年,省政府先后出台了相关实施意见,形成了符合江苏特点的养老服务制度体系。着力提升养老服务保障水平,全省已有8个设区市和25个县(市、区)开展国家和省级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共建成1.82万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589家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29万老年人享受专业化居家上门服务;全省特困老年人实现应养尽养、应助尽助;全面实施高龄津贴和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全省共有236.85万老年人领取尊老金,144.64万符合条件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享受养老护理、服务补贴。着力优化养老服务发展环境,全面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行登记备案管理,着力解决阻碍社会力量参与的制度性瓶颈,有效打破养老领域投资的“玻璃门”“弹簧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统一公办、民办养老机构的建设补贴标准和相关扶持政策,全省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床位达到46.04万张,占比达68.2%。着力提升养老服务发展质量,连续3年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依法取缔、关停、撤并一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养老机构;聚焦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需求,建成护理型养老床位25.51万张,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的61%;强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养老服务专业技术人员激励制度,对具备国家养老护理员资质的给予一次性补贴;推动养老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全省建成11家养老服务综合发展示范基地和14家养老服务创新示范企业。

  虽然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和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相比,还存在市场活力尚未充分激发、养老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有效供给不足、服务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去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提出“打通养老服务发展的堵点、痛点,破除发展障碍,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意见精神,进一步强化我省养老服务顶层设计,补齐养老服务发展短板,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省政府出台了《实施意见》,并印发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围绕优化养老服务发展环境、提升养老服务保障水平以及加强养老服务能力建设三条主线,共提出6个方面22条具体举措。

  在加大养老服务多元投入方面,明确规定省本级和地方各级政府55%以上的福彩公益金必须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在此基础上,鼓励社会资本、慈善资金参与,拓展养老服务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养老服务融资支持力度,缓解养老服务领域 “融资难、融资贵”现象。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吸引境外资本参与我省养老服务发展,并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在完善养老服务基本保障方面,明确要求省和各地都要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将特殊困难老年人纳入基本养老服务保障重点。探索开展短期照料服务,由专业的养老服务人员为长期失能老年人提供短期专业化照护服务,缓解家庭照护压力。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全面建立居家探访制度,到2022年,全省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推进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适、便利的居家和社区养老环境。

  在加强养老服务能力建设方面,明确要求2020年底前所有养老机构质量隐患整治到位;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工程、加强养老护理员褒扬激励;健全养老服务标准体系,由省财政引导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工作;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到2022年,所有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开设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推动居家、社区、机构养老融合发展,健全辐射社区和家庭的养老服务网络,探索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和养老服务“时间银行”试点工作。

  在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方面,要求建立覆盖养老服务企业(机构)法人、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行业信用体系,对被纳入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养老机构及服务企业实行重点监管;健全养老服务行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以及“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安全监管约谈等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养老服务市场发展。

  在打通养老服务发展制约瓶颈方面,主要针对消防设施审验、供地、规划建设等方面的制约因素,提出了解决措施。如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和帮助存量民办养老机构整治消防隐患;将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加强养老服务配套设施落实情况督导,确保新建小区按每百户20-30平方米配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已建成住宅区采取政府回购、租赁等形式,按每百户15-20平方米的标准调剂解决到位;公共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可以划拨方式供地,有条件的县(市、区)应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等。

  在提升养老服务消费能力方面,提出要扩大优质老年用品产品供给,依法发展老年功能代偿产品、辅具产品;推动智慧养老服务产业化发展,力争通过3年时间,认定30家省级智慧养老领域重点企业;强化养老服务消费市场监管,开展养老服务质量监测,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侵害老年人权益的非法集资、传销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养老产品和服务消费后评价体系,畅通消费者反馈渠道,营造安全放心的养老服务消费环境。

  三、《实施意见》主要特点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打破制度性瓶颈。《实施意见》聚焦解决养老服务“堵点”“痛点”,提出许多新政策、新举措,如制定中长期养老服务财政资金支持计划、扩大养老服务产业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全面建立居家探访制度、探索建立子女带薪陪护假制度、探索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和养老服务“时间银行”试点工作等,都是推进养老服务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具体举措。

  二是坚持需求引领,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围绕解决养老服务供需失衡的现实问题,进一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如针对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能力不足的问题,着力提升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针对城市空巢和农村留守老年人服务短板,建立健全“养老服务顾问制度”;针对养老服务人才不足问题,明确到2022年全省养老服务人才培训计划;针对智慧养老服务水平不高问题,计划在全省试点建设一批示范性“智慧养老服务机构”和“智慧养老服务社区”。

  三是坚持统筹兼顾,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实施意见》明确推进养老事业与产业双轮驱动、协同发展的政策导向。着力扩大优质老年用品产品供给,完善养老服务消费环境,促进形成强大国内消费市场;突出市场配置养老服务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优化养老服务营商环境,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发展;突出养老兜底保障,更好发挥政府在发展养老服务中的规划制定、政策引导、行业支持、市场监管等作用,充分发挥老年人家庭和个人的基础性作用。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实施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省养老服务发展的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政策出台,重在实效”。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聚焦短板、突出重点、统筹协调、攻坚克难,积极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一是启动编制江苏省“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十四五”时期,是我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窗口期,省民政厅将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开展“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的前期调研,并在规划制定过程中统筹考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养老服务实际情况,突出区域差异化发展原则,务求规划指标精准可行,确保规划真正成为引领带动全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纲领蓝图。

  二是开展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坚决落实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总体要求,在全省开展为期一年的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今年,省民政厅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和民办养老机构安全达标提升工程,着力化解养老服务设施运营风险,切实保障老年人基本权益。

  三是着力推进养老服务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聚焦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老年人亟需的短期托养、长期照护、居家上门、智慧养老等专业化服务,坚决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确保精准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聚焦养老服务社会化改革,在养老服务等级评定、质量监管、人才培养评价等方面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提升养老服务领域市场化、专业化水平;聚焦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进一步降低养老项目审批门槛,继续扩大养老服务对外开放,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发展。

  四是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水平。发挥省养老服务联席会议作用,制定“履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责任清单,有效整合成员单位的部门职责,强化形成养老服务监管合力。建立健全养老服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大对违规养老服务行为的查处惩戒力度。坚决遏制养老服务领域潜在风险,重点整治针对老年人的非法集资和保健品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记者朋友们,强化舆论引导,做好政策解读,是做好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保障。诚恳希望广大新闻媒体、记者朋友们与我们一道,共同关注、支持、参与、推动养老服务,为我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作出新的贡献。我就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处长):谢谢沙维伟副厅长。下面,各位记者朋友可以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提问前请说明所供职的媒体。

  新华日报记者:我想问一下沙厅长,这次《实施意见》专门提出由养老服务人员为长期失能老年人提供短期专业化照护服务,来纾解家庭照护压力。请问这种专业化照护服务的对象如何界定,另外,如何申请?

  沙维伟(省民政厅副厅长):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这个问题很关键。我们这次在《实施意见》中提出“探索由养老服务人员为长期失能老年人提供短期的专业化照护服务,纾解家庭照护压力”的政策导向,很有必要,也很迫切。大家都有这样的深切体会,如果一个家庭当中,有一个长期需要照料的失能老人,对整个家庭而言压力是很大的,所以老百姓有一句话说“一个人失能,全家就失衡”。老年人的长期照护,不仅关系到老年人本身有尊严的生活,也会给老年人的子女及照料他的亲属等,带来一定的身体和心理压力。正是这样,我们总结了有关县(市、区)好的经验,把这一做法上升到制度层面来进行引导。

  大家知道,江苏是老年人口比较多的省份,到2018年年底,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达到1805万,其中高龄老人,80岁以上的达到271万,这当中有相当多的老年人处于失能、半失能或部分失能的状态,大部分失能老年人也是由家庭进行照料的,有些照护服务还很需要专业化,在照顾过程中也会占用大量体力和时间。所以对照顾老年人的子女或者亲属来讲,压力是很大的。正是基于此,我们出台的政策中提出,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提供短期的专业化照料,来纾解家庭的压力。这样做的好处是多方面的。首先,对于失能老年人来讲,通过专业化照护服务,可以生活得更有尊严。第二,对于照料老年人的家庭及子女来讲,能得到短期的身心放松。第三,通过政府的引导,也是促进专业化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发展的有效举措。

  下一步,我们计划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在全省积极推广这样的服务。对于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家庭,将由老年人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委托的专业化组织,对老年人的综合能力及其家庭整体经济情况进行评估,对符合条件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相应的服务,给这个家庭一段时间的专业照护,既可以上门服务,也可以将老人接到专业机构去照料,来缓解长期照料失能老人的压力。在普通家庭中有这方面需求的老人,我们将发挥“养老服务顾问”制度功能,引导社区层面养老机构为他们提供相应服务,同时我们还将加强对服务价格的监管,保证收费公开、透明、合理。

  当然,这一项制度仅仅是我们居家社区养老制度中的一个方面。在此次《实施意见》中,对居家社区养老的支持举措是很多的、力度也很大。比如,对照料失能老年人的亲属和子女进行专业知识的免费培训,对住居环境进行适老化改造,探索建立子女带薪陪护假制度,等等。这一系列的政策,都是希望把居家养老服务做实做深。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我就回答这么多。

  荔枝新闻记者:我想问一下省发改委的汤主任,发改委在应对人口老龄化,包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做了哪些工作?以及下一步的打算是什么?谢谢。

  汤明海(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发展改革委作为综合经济管理部门,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围绕工作职能,从规划、项目、政策、产业等方面,认真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一是在规划方面。我们近年来牵头编制了“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规划、基本公共服务清单以及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在这些规划文件中,都把构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作为重点内容。最近,我们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正进一步谋划“十四五”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问题。二是在政策方面。我们牵头起草了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实施意见,通过这个意见,来激发养老服务领域投资活力,保障社会需求。同时,我们也正在研究制定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实施意见,这个意见将推动家政服务进社区,加强养老消费市场引导,促进家政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三是在投资方面。通过项目投资,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这项工作我们一直在做。据统计,在2019年,仅从争取中央预算资金支持来看,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39个普惠性养老项目,建设养老床位近1.4万张,带动社会投资近30亿元,有效激发了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服务的积极性。我们还加强养老产业发展,会同民政厅评选认定11家养老服务业综合发展示范基地、14家养老服务创新示范企业,分别给予资金激励,通过示范带动全省养老产业发展。

  下一步,我们想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第一,将养老服务事业纳入全省发展改革大局,推动老年社会保障、健康保障、养老服务保障、养老产业发展等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第二,不断加大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力度,支持各级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形成特色鲜明、布局合理、方便可及的养老服务体系。第三,持续推动养老服务产业发展,进一步促进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全社会对养老服务的需求。谢谢。

  中新社记者:我有一个问题想请问一下人社部门,我们在文件中看到,江苏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已将养老服务人员纳入实施范围,请问人社部门,针对养老服务专业人员有哪些工作举措?

  余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首先感谢记者朋友对人社部门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发展养老服务业是关系民生福祉的重要战略性问题,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去年以来,省人社厅作为民生和人才工作的政府管理部门,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在加强养老服务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一是将养老护理员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行业协会等大力开展养老服务就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培训补贴政策。二是将养老护理人员技能大赛纳入全省百万技能人才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活动范围,以省级一类赛规格举办江苏省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江苏省家政服务技能竞赛,每年发动数万名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参赛。三是将养老服务高技能人才纳入江苏技能大奖等评选表彰范围。四是支持职业院校以及拥有技能人员的其他单位,建设养老服务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服务效能,推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一是围绕产业发展大局,会同省民政厅研究制定养老服务业职业技能专项行动计划,针对养老服务相关从业人员,分级分类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落实相应培训补贴资金;二是紧贴市场需要,鼓励和支持技工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创建示范、特色专业和精品课程,支持有条件的技工院校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设养老服务校企联合实训中心;三是坚持技能人才评价社会化、市场化改革导向,大力培育养老护理行业组织、培训机构以及第三方评价机构作为评价主体,依据民政部、人社部最新颁布的《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加快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引导相关从业人员通过技能评价获取技能等级证书。

  中国江苏网记者:据了解,这些年我省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十分注重住区无障碍改造、为老服务设施增设、电梯加装等适老化改造,受到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的普遍欢迎。我想了解一下,目前我省老旧小区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情况。

  范信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感谢这位记者关心适老化改造工作。正如这位记者刚才说的,省委省政府历来十分重视住区适老化改造。我省是全国较早对即有住区进行适老化改造的省份,也是第一个提出“开展适宜养老住区建设试点示范”的省份。2015年11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适宜养老住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推进老年人家庭和住区设施无障碍设计、建设、改造;建设和改造一定比例的子女与老人共同或相邻居住的亲情养老住宅;在多层及以上住宅配置电梯;增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助餐点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完善适合老年人散步、锻炼的户外活动场所。2018年、2019年,省政府连续两年将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推动老旧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作为十项民生实事之一,纳入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并将完成情况纳入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

  多层住宅没有电梯,是老旧小区普遍存在的问题,也是广大老年人上下楼的一件烦心事、揪心事。切实做好多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对积极应对老年社会、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全省13个设区市中,已有10个设区市出台了老旧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文件。其中,南京、扬州等市对老旧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还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这项工作也正在有序的推进。根据我们的统计,截止到2019年12月底,全省已经累计加装并投入使用的电梯1047户,另外还有283户正在施工,567户正在办理前期手续。近1.3万户居民上下楼难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谢谢。

  现代快报记者:当前医养结合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能不能简单介绍一下江苏省医养结合工作情况,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方向?

  赵恒松(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处长):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医养结合”被第一次写进报告。不久前召开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进一步提出: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这个表述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这项事业的高度重视,同时也充分体现了医养康养结合在养老服务中的重要地位。下面,我从三个方面给大家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第一个方面,我省老年人口的健康状况。抽样调查显示,我省老年人患有慢性病的比例比较高,同时还有大批失能失智老人。大多数老年人是带病养老的,推进“医”和“养”相结合,为老人提供必要的医疗卫生保障,是养老服务的必然要求。

  第二个方面,我省医养结合工作的简要情况。2017年,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的通知》。实施意见出台后,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医养结合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体现在:一是政策体系逐步建立完善。把医养结合纳入健康江苏建设和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等规划文件,市县各级也出台了系列配套文件,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政策体系。二是服务网络逐步建立。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医疗机构与社区养老机构合作等形式,为社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服务网点加快建设,全省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71.6%,全省共有老年医院9家、康复医院98家、护理院246家、医养结合机构604家,为老年人健康服务的机构、人员配置不断得到优化。形成了医养签约合作、医养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养老和医疗机构拓展服务功能等医养结合多种服务形式,65岁及以上老年人管理率达到了72.4%。三是保障措施不断完善。医养结合与医疗保险政策衔接不断优化,76%的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定点,7个设区市试行长期护理保险,医养结合服务人员队伍不断壮大。当然,医养结合工作中,也还存在着上门医疗服务难落实、养老和医疗机构合作不规范以及服务人员短缺等问题,这些问题有待于我们进一步在实践中突破。

  第三个方面,下一步的工作打算。一方面是继续完善政策。前不久经国务院同意,国家有关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两个文件分别就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和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进行部署。目前卫健委正在牵头制定我省的落实意见,将针对医养结合发展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和老年健康体系建设方面有关问题,做出进一步的政策安排。另一方面,主要从居家、社区和机构三个层面推动医养结合深度发展。居家层面主要是推动上门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社区层面主要是进一步强化社区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的能力;机构层面主要是规范合作,拓展机构服务功能,以及鼓励民营机构发展,等等。

  总之,省卫生健康委将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进一步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为构建我省高质量健康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提升老年人对健康养老服务的获得感、幸福感继续努力。谢谢大家。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处长):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开到这里。谢谢各位发布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会后还可以进行单独采访,谢谢大家。

标签:养老服务;老年人;实施意见

责任编辑:冯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