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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江苏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新闻发布会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官网   2022-03-09 11:15:00
公共服务关系民生,涉及千家万户。

孙玮(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副处长):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发布会。公共服务关系民生,涉及千家万户。为织密兜牢民生保障网,不断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我省先后印发实施《江苏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江苏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经省政府领导批准,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相关方面负责人解读《规划》《标准》主要内容,介绍工作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省发展改革委李荣锦副主任、省教育厅顾月华副厅长、省民政厅蒋同进副厅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顾潮副厅长、省卫生健康委祁爱平二级巡视员、省财政厅预算审核中心主任兼预算处朱力副处长,省有关部门业务处室负责人也出席了发布会,并在发布厅前排就座。今天的发布会由我主持。我是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孙玮。

首先,请省发展改革委李荣锦副主任介绍情况。

李荣锦(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各位媒体朋友,上午好!非常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江苏公共服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江苏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江苏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已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实施。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这两个文件出台的相关情况。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事关千家万户,既是群众关心的基本生活需求,也是社会关切的重大现实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十三五”以来,我省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要求,以保基本、均等化、普惠化为方向,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基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配置实现度达到90%以上,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比重提高到79%,群众满意度从2016年的74.6分提高到2020年的86.05分,城乡、区域、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提供了有力保障。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吹响了共同富裕的号角,为新时代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了基本遵循。去年以来,国家先后印发了《“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面向“十四五”时期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历史方位,省委省政府提出,要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着力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让江苏发展实绩更有“温度”、民生答卷更有“厚度”。出台江苏版的“一规划”“一标准”,是省委省政府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的重大举措,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内容,对增强全省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我委会同相关部门在国家《规划》和《标准》确定的框架下,扎实推进我省“一规划”“一标准”编制工作,通过线上线下充分了解社会各方意见,聚焦反映集中的问题进一步深化研究。形成初稿后,多次征求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公众、基层代表意见,着力加强与国家上位规划和标准、省“十四五”规划《纲要》以及20多个省级相关领域专项规划相衔接,并注重从群众需求角度组织语言,力求把行业要“做什么”转化为能为群众“提供什么”,推动编制工作不断走深走实。2021年12月,经省政府同意,《江苏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江苏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印发实施。

根据我省之前相关文件和“十三五”时期工作基础,《规划》和《标准》将基本公共服务的主要领域确定为“十有三保障”,即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逝有所安、住有所居、弱有所扶、行有所畅、环境有改善,以及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公共安全保障,以更好满足我省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江苏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是省政府确定的“十四五”时期重点专项规划之一,是“十四五”乃至更长一段时期促进我省公共服务发展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文件。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在“十四五”规划之前,我省用了两个五年规划,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的“建体系”和“均等化”。“十四五”时期与国家《规划》相衔接,我省首次统筹基本与非基本公共服务,把规划范围扩大到公共服务,同时提出要大力发展生活服务。

就我省现阶段而言,区分基本公共服务、非基本公共服务和生活服务,主要是依据政府、社会、个人的权责关系,尤其是政府在服务供给方面承担的责任进行划分。从三者内涵和重点方向来看,基本公共服务以均等化为发展方向,政府承担主责,通过直接提供或购买服务方式,提供更高水平的“十有三保障”服务,在保障城乡居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要的基础上,持续缩小城乡、区域、群体的服务差距;非基本公共服务以普惠化为发展方向,围绕我省供需矛盾突出的托育、养老、教育、医疗等领域,统筹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政府通过支持方式来增加服务供给,逐步实现付费可享有、价格可承受、质量有保障、供需矛盾明显缓解;生活服务以品质化为发展方向,是完全由市场供给、居民付费享有的服务,政府主要负责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突出需求量大、成长性好的行业,加快家政、体育、养老、健康、文化、旅游等生活服务提质扩容,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并为今后公共服务提档升级蓄势储能。

需要说明的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非基本公共服务与生活服务之间的边界也将随之发生变化,公共服务体系的范围、水平和质量都将稳步有序提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实现公共服务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同频共振。

基于以上考虑,《规划》以我省“十四五”规划《纲要》为编制依据,并衔接国家《规划》结构内容,结合我省实际进行适当调整和具体化。《规划》除序言外共八章,大致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总论,包括第一、二章。第一章为规划背景,主要阐述“十四五”时期公共服务的发展基础及面临形势。第二章为总体要求,表述为“基本建成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主要阐述“十四五”时期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并设置了35项主要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2项、预期性指标23项。

笫二部分——重点任务,包括第三章到第七章,分别围绕基本公共服务“提质量”“均等化”,非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化”,生活服务“品质化”,公共服务“提效能”,提出了具体任务举措,并把重点放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以更好体现政府编制实施规划、保障基本民生的职责。

第三部分——实施保障,为第八章,包括加强党的领导、强化组织协调、深化合作共建、做好监测评估、营造良好氛围等。

三、《江苏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主要内容

出台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是以标准化推动均等化的具体行动,围绕实现让人民群众公平可及获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明确了各级政府兜底保障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标准。我省《标准》包括“十有三保障”13个领域和“12345”热线服务,共31类90项。主要涉及两方面基本保障:一是广大群众普遍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义务教育、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这些服务项目是全社会发展的民生底线,需要由各级政府兜底保障;二是聚焦老、幼、病、残、困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需要,对于这些特殊群体,政府在基本生存、居住、就医、就业、就学等方面予以特殊保障。

从各级政府的角度来看,《标准》是一份“责任清单”,可以精准把握现阶段保障基本民生“重点保什么”“保到什么程度”,做到“案头有账”,以此为依据精准查缺补漏,优化资源配置,把有限的财力用到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领域、最需要予以保障的人群身上;从人民群众的角度来看,《标准》是一份“权利清单”,可以清晰知道自己可以享受到什么水平、什么内容的基本公共服务,做到“心中有数”,通过标准的持续实施,可以更好保障其生存和发展基本需要,让获得感更可持续。

为了增强可读性、可操作性,同时也便于社会各界对照监督,《标准》细化明确了每个项目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政策依据、支出责任、牵头责任单位等,努力做到可观、可感、可落实、可考核。在保障内容上,既衔接国家《标准》又结合省情实际有所拓展提升,并延续我省“十三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确保基本公共服务的可持续性。在支出责任上,落实我省《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及医疗、教育、文化等领域具体改革方案,逐项明确了每个项目的省与市县支出责任,强化投入保障,确保权责清晰、财力协调,满足群众基本公共服务需求。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相关部门,着力加强“一规划”“一标准”的推进落实,把公共服务这份带着温度、体现温情的事业做得更加有力度,为在率先建设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上走在前列提供有力支撑,让全省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强、安全感更有保障!我的发布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孙玮(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副处长):谢谢李荣锦副主任。接下来,我们进入提问环节,各位记者朋友可以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提问前请说明供职于哪家媒体,以及提问哪位负责人。

中宏网记者:请问省发展改革委领导,我们注意到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包括“七有两保障”9个方面80项,而江苏《标准》是13个方面90项,请问江苏《标准》有哪些特点,下一步如何保障落地见效?

李荣锦(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谢谢您的提问。下面我从两个方面来简要回答。

我们在制定江苏《标准》过程中,既认真落实了国家《标准》和工作要求,也充分考虑了我省工作基础和发展实际,总的来看,有三个基本特点:首先是全面落实了国家《标准》。国家《标准》确定的是当前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的基础标准、兜底标准、最低标准,我们对这80个服务项目,做到了不折不扣完全落实,并逐项细化了服务内容、保障水平等要素,力求更加充实完善、便于操作。第二是充分体现了江苏特色。比如,在编排了“十有三保障”13个领域服务项目之后,单独设置了“12345热线服务”,这件事情我省从2017年开始就在全国率先建设,5年来,省市县全面覆盖的热线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实现了以一个号码服务群众,将为老百姓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12345”看似是一个简单的服务热线,实际上搭建了老百姓与政府之间沟通的重要渠道。第三是适度拓展了项目内容。一方面,江苏《标准》是13个领域,相应增加了“公益性骨灰安放(葬)服务”“惠民殡葬补贴”“城乡公共交通服务”“法律服务”等项目。另一方面,部分项目也适当扩大了服务范围或提高了保障标准。对这些项目我们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了充分论证评估,均有已出台的政策文件予以明确,确保新增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标准符合我省群众的迫切需求,并与当前发展阶段相适应。

《标准》的出台只是第一步,关键是抓好落实,让老百姓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我们将会同省有关部门共同努力,扎实做好标准落实落地工作,把这件惠民利民的实事办到老百姓心坎上。概括起来,就是“一定、三强、一调整”。一是制定市级《标准》。推动各市在确保省级《标准》全面落实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出台本地标准,进一步细化实化,确保可观可感、易于操作。二是强化财力支撑。推动各地按照确定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标准,健全可持续的投入保障长效机制,全力保障财政资金及时下达,织密扎牢托底民生“保障网”。三是强化能力保障。夯实各地主体责任,坚持补缺补短,优化完善各类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大力加强基层特别是农村地区人才队伍建设,多措并举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硬件设施和服务水平短板。四是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利用各类信息渠道和媒体平台,全方位宣传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方便群众获取信息、保障自身权益。五是适时动态调整。基本和非基本的公共服务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下一步我们按照稳妥有序、论证充分的原则,对《标准》适时进行动态调整,之所以是2021年版《标准》,就是还要不断进行调整和优化,做到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与实施条件相适应,让我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中国日报记者: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基础教育的高质量发展议题备受关注。近年来,江苏省在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我想请问省教育厅的领导,江苏下一步将如何进一步推进“学有所教”?

顾月华(省教育厅副厅长):谢谢您的提问。正如您所说,“十三五”期间,江苏基础教育的质量水平不断地提高,我这里有一组数据。全省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5000所左右,完成1122所城镇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超过85%;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得到优化提升。全面实施15年免费特殊教育。学生的资助政策也实现了所有学段、公办民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全省基础教育发展规模、办学水平、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

“十四五”期间,我们将着力从三个方面来进一步推进基础教育,实现“学有所教”。第一,聚力构建高质量基础教育的服务体系。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切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努力让江苏的每一个孩子都能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基础教育。第二,大力扩大基础教育资源供给。计划新建、改扩建1000所幼儿园、800所义务教育学校、300所普通高中。第三,全力推动基础教育走向高质量。一是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积极建设公办幼儿园,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全省60%以上的县(市、区)创建成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区),力争要让公办幼儿园覆盖率达到65%以上。二是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到2025年,60%以上的县(市、区)要通过国家和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认定。资源均衡配置水平明显提升,进一步缩小城乡、区域、校际之间学校教育发展的差距。三是推动高中教育多样特色发展,建好高品质示范高中。四是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全纳适宜融合发展。全省各县(市、区)建成1所含学前到高中部的现代化特殊教育学校,普及残障儿童的15年教育。总体通过这些,我们希望推动基础教育走向更高质量。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新华日报记者:请问省民政厅领导,老有所养是关乎我们千家万户的民生问题,请问《规划》和《标准》在基本养老服务方面做了哪些安排?下一步如何抓好落实?

蒋同进(省民政厅副厅长):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江苏是全国老龄化程度较高的省份之一,截至2021年底,全省常住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口为1883.68万人,常住人口的老龄化率已经达到了22.15%。提供和发展基本养老服务,实现老有所养,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任务。今天发布的《规划》和《标准》聚焦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设,进一步细化了基本养老服务内容、明确了支出标准、厘清了部门职责。基本养老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开展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十四五”期间,江苏要建立广泛覆盖、科学有效的老年人能力评估体系,为65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专业化的能力综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老年人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重要依据,也为今后动态调整相关养老服务政策提供参考。并且,能力评估结果还会与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残联等部门共享应用,更好推动涉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是完善福利补贴政策。我们针对老年人不同的年龄结构、经济条件、身体状况等因素,精准落实福利补贴政策。对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特困对象以及低收入家庭中的困难老年人,给予护理、服务补贴。2021年,全省这两项补贴共发放12亿元,惠及148万老年人。

三是增加精准服务的供给。对于居家的独居、空巢等困难老年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居家探访和帮扶,2021年全省共有290万老年人接受了上门服务。对于纳入特困供养、低收入范围的高龄、残疾等老年人家庭,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我们已经连续改造两年。“十四五”期间,全省将新增居家适老化改造10万户。

下一步,江苏各级民政部门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建设符合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权责清晰,保障适度,更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增强全省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各级民政部门将根据《规划》和《标准》,聚焦老年人依法享有的物质帮助、社会优待、照护服务等需求,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实时动态调整。二是强化基本养老服务的供给保障。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空巢、独居、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并逐步拓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领域和范围。引导各地通过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培养专业化养老服务队伍等方式,增加基本养老服务供给。三是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加强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和标准化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的均衡布局,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式养老模式,着力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我的回答就是这些,谢谢!

江苏交通广播记者:请问省财政厅,目前我省财政民生保障的现状是如何,为确保国家和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全面落实到位,省财政会具体采取哪些措施?

朱力(省财政厅预算审核中心主任兼预算处副处长):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生事业发展,把“人民生活高质量”作为推动江苏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省各级财政部门持续加大民生的投入力度,“十三五”期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民生支出年均增长7.1%,占比一直保持在75%以上。2021年全省民生支出占比已经达到79%,在东部五省市中占比最高。

为贯彻落实好《江苏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省财政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强化基本民生财政保障。对《标准》明确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做到应保尽保、全面覆盖。对于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省财政按照不低于国家基础标准的省保障标准,根据市县财政综合保障能力实行省与市县按比例差别化负担,充分发挥基本民生保障制度兜底作用,保障好群众基本生活。二是下倾财力支持民生发展。“十三五”期间,省对市县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年均增长6.8%,高于市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幅2.8个百分点。2021年,省对市县转移支付预计超过2800亿元,其中70%以上是支持苏北和苏中地区。省财政通过财政体制的“调高补低”,进一步增强经济薄弱地区的财力水平,不断提升地区间均衡度,为落实国家和省统一的民生政策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三是切实兜紧兜牢“三保”底线。所谓的财政“三保”包括: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对于民生工作,省委省政府多次强调“基本民生”和“基础标准”是重点,要求多做雪中送炭的事。近年来,省财政逐步建立健全县级预算审核和监测机制,从2022年县级预算审核的情况来看,按照国家和省基础标准,各市县财力均可确保基本民生支出的需求。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县级“三保”预算的执行监控。谢谢!

中国江苏网记者:请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领导,就业是民生之本,“劳有所得”关乎每一名劳动者的生活改善、尊严维护、价值实现。今天发布的《规划》和《标准》,都对“劳有所得”专门作出安排。请问下一步在促进劳动者就业方面有哪些考虑?

顾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感谢您对劳动者的关心关注。就业创业是劳有所得之基,工资社保是劳有所得之义,技能素质是劳有所得之依。“十四五”期间,我们将聚焦城镇调查失业率5%左右、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800万人次等关键目标,以建设高质量就业先行区为牵引,精准发力,持续用力,务实写好“劳有所得”这篇事关民生民心的大文章。具体是三个方面:

一是聚焦“劳有稳得”,提高劳动者的获得感。强化就业优先导向,从今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调整优化创业带动就业政策,着力加大对中小企业用工纾困帮扶力度,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稳定就业存量、扩大就业增量、提升就业质量。兜牢就业民生底线,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加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帮扶,开展劳动力资源省内南北对接和省际劳务协作,强化就业困难人员援助,保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完善就业政策体系,推动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依法参保,把更多人纳入社保体系;推进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完善失业保险金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完善“预防、康复、补偿”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体系,推进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二是聚焦“劳有应得”,守住劳动者的安全感。在社会协同层面,推动出台《江苏省集体协商条例》,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快递等新业态行业性劳资协商机制,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计划,广泛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在政府治理层面,加大对劳动关系矛盾的综合施治和标本兼治,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效能,健全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强化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管理,深化平台企业电子劳动合同信息运用,严厉打击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确保农民工等各类劳动者工资足额按时发放。

三是聚焦“劳有多得”,增强劳动者的幸福感。一方面,坚持多劳多得,以推进共同富裕为导向,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工资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加强技能人才、科技创新人才等重点群体薪酬分配指引,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另一方面,鼓励技高多得,锚定数字经济发展需要,实施数字技能提升行动,在补贴性职业培训、融合式技工教育、开放式技能练兵、社会化人才评价等方面,优化制度设计,强化制度落实,助力劳动者实现高质量就业,形成“有技能,好就业;长技能,就好业;高技能,就业好”的局面。

南京晨报记者:请问省卫生健康委领导,“十四五”期间,在推动“幼有所育”方面有哪些对策举措?

祁爱平(省卫生健康委二级巡视员):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希望。幼有所育,让每一名儿童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共同的心愿。省卫生健康委将采取四个方面措施,力争在“幼有所育”上能够取得新进展。

一是完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以常住人口50万以上的县(市、涉农区)妇幼保健机构“所转院”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省、市、县三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十四五”期间,至少再新建成12家县级二级妇幼保健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建设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门诊,配齐配强基层从事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的医护人员,继续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规范化门诊达标建设,力争在“十四五”期末,达到省定标准的机构比例提高到80%以上。完善儿童三级诊疗网络,加强医疗机构新生儿科、儿科与儿童保健科等多学科建设,到2025年每千名14岁以下儿童儿科医师数达0.85人左右、床位增至2.2张。

二是综合防治出生缺陷。贯彻《江苏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建立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完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减少严重多发致残出生缺陷的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推广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生育指导就近就便服务。持续推进孕前保健、妇女补服叶酸工作。规范产前筛查和诊断服务,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和覆盖范围,建立筛查、诊断、治疗和随访一体化服务模式,促进疾病早诊早治,“十四五”期间孕产妇产前筛查率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率稳定在98%以上,实现确诊病例100%干预。

三是加强儿童健康管理。推进孕产保健、新生儿访视和婴幼儿定期健康检查,扎实做好婴幼儿标准化发育监测筛查评估,“十四五”期间,0-3岁儿童系统管理率稳定在95%以上。倡导关注生命早期1000天理念,重点在县级开展儿童早期发展基地标准化建设,向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普及儿童早期发展的知识、方法和技能,力争“十四五”期末,每个设区市至少有1个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建成省级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实施儿童均衡营养改善行动,推动将儿童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切实预防“小胖墩”“小眼镜”的发生。

四是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办托班或扩大托班规模,鼓励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及科研院所带头兴办托儿点,支持发展社区托育服务。到2025年,实现普惠托育机构县级全覆盖,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左右。

孙玮(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副处长):谢谢!记者朋友们,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开到这里。会后还可以进行单独采访。请大家采用多种形式对今天的发布会进行报道,让群众更多地知晓《规划》和《标准》。同时,今天是“三八”国际妇女节,祝在座的各位女同胞节日快乐。谢谢大家!

标签:基本公共服务;保障

责任编辑:王晶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