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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茶》周明生  摄于镇江茶博园_副本.jpg
2019年4月19日,几位爱好紫砂艺术的外国友人在位于江苏省宜兴市丁蜀镇的紫砂艺术家家中,赏玩紫砂壶。朱智辉_副本.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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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尘仓储》陈卫东,摄于江苏南钢无尘储煤场。13775584488_副本.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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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立法保护大运河文化遗产 扛起“让古运河重生”历史使命
来源:扬州日报-扬州网   2023-04-28 11:21:00

“扬州是个好地方,依水而建、缘水而兴、因水而美,是国家重要历史文化名城。”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扬州考察调研,赞许这座城市,并对未来提出期望,要“让古运河重生”。

4月27日上午,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和扬州市政府共同在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召开《扬州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颁布新闻发布会暨实施动员会。

《条例》共六章48条,由总则、规划和保护、传承和利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组成,以定义加列举的方式明确适用范围。鉴于2014年6月22日为中国大运河申遗成功日,为进一步讲好运河故事、弘扬运河文化,《条例》确立每年6月22日为“扬州市大运河文化遗产日”。

立法保护 以法治力量反哺母亲河

扬州与大运河同生共长,大运河缔造了扬州历史上的数度繁盛,也给扬州留下了灿烂的文化、厚重的底蕴。2014年,扬州作为申遗牵头城市,推动中国大运河成功入选《世界遗产名录》。

近年来,扬州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为遵循,扛起“让古运河重生”重大使命,积极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扬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介绍,没有完善的法律制度,大运河文化遗产的保护就缺乏必要的刚性。尽管国家、省、市已有一些相关法律法规,但制定一部专门的地方性法规,针对大运河沿线特定区域的特定问题采取特别的制度措施,仍显得十分重要。

扬州市人大常委会经过两年深入调研和一年起草制定,一部体现地方特色的《扬州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终于颁布。《条例》于2023年3月经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自2023年6月22日起施行。

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方表示,扬州始终牢记总书记嘱托,坚定扛起“让古运河重生”的历史使命,出台一部专门的地方性法规,对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作出刚性、长远性推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总书记要求的有力举措。

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沈文杰表示,以《条例》出台为契机,扬州市文广旅相关部门将持续推进运河沿线名城、名镇、运河游览线等文化旅游设施和旅游目的地建设,做好运河文旅融合文章。

严格监督 以制度促使遗产应保尽保

大运河孕育了扬州众多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实现全面保护,《条例》创设了保护名录制度,将具有保护价值的遗存河道、水工遗存和伴生历史遗存悉数加以保护,实现分级分类保护和应保尽保。

除对已列入保护名录的文化遗产严格保护,《条例》还创设了预先保护制度,对尚未列入保护名录的疑似大运河文化遗产,也规定了一系列措施,确保免遭破坏。如及时向文化广电和旅游主管部门报告、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采取临时保护措施、七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发出预先保护通知、组织专家论证并决定是否列入保护名录等。

同时,《条例》还明确监督管理要求,促进依法履职;规定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建立健全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机制;规定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和有关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监管失职的法律责任等。

“未按照《条例》规定履行职责或者履行职责不到位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进行约谈。”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冯雪明表示,市人大常委会也将综合运用专题视察、专题询问、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方式,对相关部门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着力推动大运河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利用,促进《条例》更好贯彻实施。

呼吁公众 以多项措施推动活态传承

流淌千年的大运河,与其他文化遗产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它是“活着的”遗产。“让古运河重生”意味着保护只是基础工作,传承和利用才能让大运河文化遗产永焕生机活力。

《条例》将每年的6月22日确定为“扬州市大运河文化遗产日”,要求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大运河文化遗产的集中宣传;教育部门着力增强中小学生对大运河文化的认同、传承和弘扬意识;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和大运河文化学术研究、保护等机构,应当根据各自业务范围,开展宣传、展示、整理、研究等活动。

扬州在大运河文化遗产传承利用的探索中,与国内外运河城市开展了广泛交流合作。《条例》鼓励和支持世界运河历史文化城市合作组织(WCCO)、世界运河城市论坛等国际组织和平台在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为推进文旅融合发展,《条例》规定,相关部门应推动大运河全域旅游规划建设,依托大运河文化旅游资源,整合相关水系以及沿线盐商、漕运、水工、园林、邮驿、码头、古渡、传统村落、独特物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等资源,开发、推广大运河特色旅游项目和旅游产品。

为《条例》提出建议并获得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颁发“建议采纳”证书的市民代表杨文祥表示:“作为扬州市民,要积极拥护和支持、积极宣传和执行《条例》。扬州对大运河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利用,一定会赋予大运河更加美好、更富活力的未来。”

通讯员 王彬彬 记者 陈洁文

标签:大运河;扬州市;条例

责任编辑:王晶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