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网讯(记者 周妮)3月9日上午,宿迁市召开1+X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宿迁市建设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就如何推动宿迁加快建设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进行了部署。
《行动计划》充分吸纳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构建“6+3+X”产业体系、重点培育20条产业链等为要求,整合优化拓展了宿迁“521”工程、千百亿级产业培育、数字化转型、企业上市、科技创新等支持政策,重点突出了创新驱动、数字转型、平台支撑等内容。
《行动计划》明确了目标,全面实施“5321”工程,到2023年,实现工业销售收入超5000亿元,创建智能车间300个,每年新增三星级以上“上云”企业200户,实施设备投资超千万元技术改造项目1000个。具体实施规模发展、技术改造、创新驱动、数字转型、平台支撑等五大提升行动。
实施规模发展提升行动。实施千企升级行动,大企业抓龙头带动,中小企业抓“专精特新”,小微企业抓进规模。全市新增销售收入超百亿元企业6户,超50亿元企业12户,超10亿元企业50户,超亿元企业300户,超2000万元企业1000户。新增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3户以上,独角兽(潜在)企业3户以上,瞪羚企业100户以上,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5户以上。新增A股上市企业7户以上。支持龙头企业并购重组,引进行业领军企业、科研院所等参与宿迁企业兼并重组,实施并购额超3000万元项目60个。
实施技术改造提升行动,推动“三个改造”。推动大规模技术改造,实施设备投资超千万元技术改造项目1000个以上。推动绿色化改造,创建国家级绿色示范工厂3户以上、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10个以上,市级绿色工厂100户以上。每年实施一批重点节能和循环经济项目,年节能标准煤2万吨以上,淘汰落后产能项目20个以上。推动智能化改造,创建市级以上智能车间300个以上、省级智能工厂3个以上。
实施创新驱动提升行动。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协同创新,实施攻关项目60项以上。引导和推动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00户以上、省级以上新产品新技术600个以上、转化高科技成果1000项以上、市级以上研发机构500个以上,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总产值40%以上。加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稳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发明专利“清零计划”,新增企业发明专利1000件以上。实施科技综合体提质工程,新增入孵科技型企业300户以上。实施标准领航、质量提升、品牌打造工程,打造一批优势品牌,每年新增“江苏精品”3个、“宿迁精品”20个,省长质量奖(提名奖)1个以上,市长质量奖(优秀质量管理奖)15个,力争实现中国质量奖零的突破。
实施数字转型提升行动。重点围绕20条产业链推进工业互联网建设,创成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和标杆工厂5户以上、市级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30户以上。加快推进食品生产(酒类)行业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节点接入企业不少于100户,标识注册量2亿以上。实施百企示范工程,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对生产设施、工艺条件和管理服务等进行数字化改造,新增100户两化融合贯标企业。实施千企“上云”工程,促进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工业企业中的普及应用,三星级以上“上云”标杆企业1000户以上。
实施平台支撑提升行动。支持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升级进位;支持园区抓住“一区多园”政策机遇加快建设,不断提升园区功能;积极创建各类产业基地、特色载体。支持龙头企业和科研院所牵头组建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重大科创平台,建成2个以上。培育产业集群促进机构,定期组织开展产业集群交流宣传、联合参展、人才引进培养等公共服务活动,每年新增5个以上。每年创建省级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科技服务业特色示范基地各1个。
为支持企业走高质量发展之路,《行动计划》还列出了18条支持政策。其中,支持企业跨档升级、推动企业挂牌上市、支持企业兼并重组、鼓励绿色化升级改造等9条为延续性政策,奖励标准略有调整,覆盖面有所拓展;首次提出了培育高成长型企业、鼓励智能化改造升级、支持产业关键项目建设、支持建设重大科创平台,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等政策;对符合《行动计划》中规定奖补条件的企业,将给予不同数额的资金支持。
在培育高成长型企业政策中,明确支持企业争创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和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产品),对获批国家级的奖励100万元,获批省级的奖励30万元。对首次入选省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瞪羚企业的,分别给予200万、100万、50万元奖励;鼓励智能化改造升级政策中,提出对获批省级示范智能工厂的,奖励200万元;对获批省级示范智能车间的奖励50万元,市级示范智能车间的择优奖励5万元;支持建设重大科创平台政策中,提出“支持龙头企业、相关机构牵头创建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重大科创平台,对新建成的,分别按照国家和省奖补资金的50%和30%给予配套奖励,最高300万元”;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政策中,提出“对在产业研究、研发设计、信息化服务、检验检测、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等领域提供集成服务,获批市级生产性服务业示范企业(机构)的,择优给予20万元奖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