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项目“绿票”交易仪式在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办,县“绿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泗洪万泰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绿票”生态产品项目(杨树林)投资协议,发放了“绿票”证。泗洪万泰置业有限公司与江苏省现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绿票”生态产品项目(杨树林)合作协议。
“绿票”是指宿迁市泗洪县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时,因该宗地块建设导致生态环境受到影响和未来产生污染物需要治理,竞得人从泗洪县生态产品交易平台购买生态恢复和未来污染物治理所需成本的具有一定数额的券。
“购买‘绿票’,的确额外增加了一笔支出,但一细算却不是这么回事。”领取泗洪县首例“绿票”证的江苏甲等包装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潘浩介绍,“绿票”在交易平台上可用于国有担保公司担保、质押和抵押,也可在生态产品交易平台内交易,享受一定比例总收益分成。
据了解,江苏甲等包装有限公司受让的这块22.6亩土地,位于宿迁市泗洪县双沟镇,原本是个小农场。专业机构评估并建议这块土地附带51200枚“绿票”出让。51200枚“绿票”,出让价为5.12万元。
宿迁市泗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局长周挺告诉记者,“绿票”交易所得资金,全部用于生态项目投资建设,作为生态恢复、未来污染物治理和新增碳汇补偿,更好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生态项目经营。
近年来,宿迁市泗洪县大力推进城乡生态修复和综合整治,走出了一条生态改善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宿迁市关于构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工作部署,推动全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示范区建设。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中,如何破解“难度量、难抵押、难交易、难变现”等问题?宿迁市泗洪县作出了积极探索,以国有土地出让附带生态产品价值为着力点,构建了具有区域性生态平衡属性的“绿票交易”机制。
“目前,人们对生态产品建设认识还存在投入大产出小的误区,仍需要寻求一些手段,让生态产品实现它的经济价值。”宿迁市泗洪县委副书记、县长耿晓云介绍,“绿票”就是该县寻求的“手段”之一,符合条件的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时,竞得人必须从生态产品交易平台购买因建设导致的生态恢复和未来污染物治理所需成本的“绿票”。
宿迁市泗洪县成立了以县分管领导为组长,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两山”生态集团等单位为成员的县“绿票”工作领导小组,推进“绿票交易”试点工作。
宿迁市泗洪县“绿票”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绿票”进行赋能,使其具备可交易、可质押、可兑现、可投资等功能。第一渠道,项目验收后由市场主体和竞得人共同进行经营管理,该类“绿票”为甲类票,有全部交易权限。第二渠道,宿迁市泗洪县“绿票”工作领导小组赋权后,市场主体进行项目性市场化操作、金融操作、项目建设、项目投资等工作,该类“绿票”为乙类票,有全部交易权限。第三渠道,宿迁市泗洪县“绿票”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对其赋予相应数额“绿票”,该类“绿票”为丙类票,不可交易,但可在地块出让中抵扣甲类票。
“这样政企联动,市场主导,能够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生态项目建设,预计2022年底将通过‘绿票’引入社会资本100万元以上。”宿迁市泗洪生态环境局局长李青说。
“绿票交易”是宿迁市泗洪县着力探索出的一种具有区域性生态平衡属性的创新性机制,该机制根据土地出让的拟建设国有土地的生态价值减少量核算生态修复和未来污染物治理等成本,评估拟出让地块附带“绿票”价值,纳入拟建设地块的出让成本,由地块的竞得出资购买,有效拓展了碳排放和污染物治理新模式,开辟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双向转化新路径。目前已交易3笔,交易“绿票”74.64万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