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力群(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政府新闻办主任):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这也是首场全面深化改革新闻发布会。为进一步加强改革宣传工作,及时传递改革政策,营造浓厚改革氛围,我们与省委改革办合作,从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改革方案中,选取一些进行集中发布、集中解读。今后,改革新闻发布会也将作为一项制度安排适时举办。
改革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顶层设计的大框架下,江苏紧扣“为全国发展探路”的要求,持续推动思想解放,系统谋划推进改革,呈现出全面发力、多点突破、蹄疾步稳、纵深推进的生动局面,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了强大动力。2014年以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已召开4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86个重要改革方案。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主要发布省委深改委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两个方案,分别是:《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我们邀请了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向大家通报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他们是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荣锦同志,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省中医药局局长朱岷同志。
先请李荣锦副主任介绍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主要精神。
李荣锦(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首先感谢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我省民营企业发展工作的密切关注和大力支持!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实施意见》出台情况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主要通报三个方面内容: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实施意见》的出台主要出于以下几方面的考虑。
一是落实国家有关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民营经济是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稳定经济的重要基础,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民营经济,在不同时期、不同场合,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民营经济的重要作用、重要地位,一再阐明我国基本经济制度“两个毫不动摇”的原则,为民营经济发展坚定了信心。2019年12月22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49号)(以下简称《意见》),充分彰显了中央坚定不移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激发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决心和信心。为全面落实《意见》,在深入听取民营企业心声、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是我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也是奋力推动新时代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
二是体现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主动担当。1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用“我国民族企业家的楷模”来称赞张謇,在7月21日召开的企业家座谈会上,总书记在谈及弘扬企业家精神时,就引用了张謇的例子来阐释,此次考察,习近平总书记更是来到实地探访,蕴含着重要的信号意义。在前天召开的全省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协调机制第二次会议上,杨岳部长透露南通博物苑也将成为全国民营企业家理想信念教育基地。作为江苏的民营企业家更要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总书记对发展民营经济和弘扬企业家精神的要求,以张謇先贤楷模为榜样,坚守实体经济、增强爱国情怀、体现时代担当,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江苏贡献。
三是推进江苏不断开创“强富美高”新局面的内在要求。江苏是民营经济大省,民营经济占全省经济总量的55%,近年来,我省陆续出台《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的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政策举措。特别是疫情以来,省委省政府先后发布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推动经济循环畅通和稳定持续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即“50条”,以及《关于支持中小企业缓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即“22条”,收到了很好的成效。据省工商联第三方专项评估,分别有73.45%和72.56%的企业主表示受益于两个文件,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对“减免相关税费”、“延期申报和缴纳税款”、“减免企业房租”“补贴经营成本”、“加强财政贴息支持”、“及时支付中小企业账款”等政策条款,分别有78.31%、78.21%、66.55%、68.36%、70.51%、69.83%的受访者表示感受“较好”和“很好”,有力地保障我省广大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民营经济正逐渐成为我省高质量发展的加速器。
二、《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和特点
(一)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七部分22条:
第一部分,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坚决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各类障碍和隐性壁垒,切实消除在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等方面的不平等待遇。
第二部分,完善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聚焦民营企业发展中的痛点难点堵点,健全政策体系,完善政策执行方式,破解融资难融资贵等突出问题。
第三部分,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坚持执法、司法等各环节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民营企业家的人身、财产合法权益,为民营企业家创造更多安全感。
第四部分,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支持引导民营企业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主动进行结构性改革,提高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激发改革创新动力,不断做强做优。
第五部分,促进民营企业规范健康发展。引导民营企业筑牢守法经营底线,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引导民营企业家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
第六部分,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府服务意识和能力,畅通民营企业与政府的沟通渠道,理直气壮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第七部分,组织保障。不断完善工作体系,健全政策落实机制,强化示范引领,营造良好协洽的社会氛围。
(二)主要特点
文件重点把握两个方面:
一方面,坚决做到全面准确贯彻国家要求,确保国家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在我省全面细化落实。另一方面,注重结合我省实际,这也是《实施意见》含金量最高的部分。《实施意见》重点在市场准入、融资贷款、要素使用和招投标隐性壁垒四个方面解决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痛点、难点。一是在市场准入上,明确未列入负面清单的行业、领域、业务等,民营企业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不得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平等的市场准入条件。二是在融资贷款上,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贷款利率、贷款条件、工作人员尽职免责方面不得因所有制形式不同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不平等标准或者条件。三是要素使用上,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制定、实施各类规划和产业政策、土地供应、分配能耗指标,制定、实施污染物排放标准,统筹使用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实施公共数据开放、其他资源要素配置和行政管理行为等方面,不得因所有制形式不同设置不平等标准或条件。四是招投标隐性壁垒上,明确不得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不得限定企业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股权结构;不得通过入围方式设置项目库、名录库、资格库等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不得要求企业购买指定软件和服务作为参加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等。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透明的发展环境,依法保护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三、下一步推动《实施意见》落地落实的工作举措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这三个关键词,发扬优良传统,争取更大光荣,把发展民营经济作为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和改革创新的重要抓手,全力推动《实施意见》明确的重点任务和事项落地见效。
一是建立组织推进机制。强化统筹协调,推动建立多层次、由各级领导担任召集人的江苏省民营经济改革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全省民营经济工作,构建形成协同联动工作格局。
二是促进相关举措落地。将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相关指标纳入全省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争取将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条例列入省政府立法计划。按照《实施意见》的分工安排,引导各地各部门细化量化政策措施,制定相关配套举措,使有关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落地落细落实,切实增强民营企业的获得感。
三是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大力挖掘和弘扬张謇精神的时代内涵,及时发现和总结当代优秀企业和企业家的创业精神和先进事迹,在全社会形成尊重企业、尊重企业家的良好氛围。发布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报告和全省民营经济改革发展报告,凝聚崇尚创业正能量,营造尊重企业家价值、鼓励企业家创新、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浓厚氛围。
谢谢大家!
杨力群(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政府新闻办主任):谢谢李主任。下面,请朱岷副主任介绍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主要精神。
朱岷(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省中医药局局长):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11月4日,省委深改委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予以发布。
一、出台背景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2019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意见》,要求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举措,将《意见》实施情况纳入党委和政府绩效考核。10月25日,国务院召开全国中医药大会,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分别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孙春兰副总理在大会上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在组织领导、资金投入、政策倾斜等方面拿出具体措施,将中央的要求具体化。
江苏是中医药大省,历史悠久,底蕴深厚,历代名医辈出,流派纷呈,学术繁荣,在中医药发展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影响。近年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中医药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绩,中医药整体实力始终处于全国第一方阵。特别是在今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我省中医药参与救治率达96.2%,为实现患者“零病亡”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同时,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仍存在不足,主要是人均中医药资源拥有量偏低,地区发展不平衡,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还需加强,保障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因此,迫切需要出台我省《实施意见》,解决制约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问题。国家印发《意见》、召开大会后,娄勤俭书记、吴政隆省长先后作出批示,要求抓紧制定我省贯彻落实意见。2020年11月4日,省委深改委第十四次会议研究原则通过《实施意见》后,报经省委领导审议,于12月11日,正式印发。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从中医药服务体系、能力建设、中药质量和产业、人才培养、传承创新和对外交流、组织保障等6个方面明确了26条措施。
一是优化资源配置,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出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区域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优先发展,优化中医医疗资源配置,积极创建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实现基层中医药服务全覆盖,拓展多样化中医服务阵地,提升中医药信息化水平等。到2022年,80%市县级中医院基础设施条件达到国家建设标准(2008版),至少新增6-8所县级三级中医院,2-4所县级中医院达到三级甲等中医院水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部设立标准化中医馆,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综合服务区覆盖率达3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总数比例超过20%。推动名中医工作室在基层建设工作站。每个县建设1个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提供15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药饮片,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提供8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并配备常用中成药。建设20所互联网中医医院。
二是加强能力建设,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强调大力发展中医治未病服务,将更多的中医药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鼓励家庭医生提供治未病签约服务;彰显中医药在疾病治疗中的优势,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重点支持中医脾胃、肾病、妇科、儿科、肿瘤、心血管、肛肠、骨伤、针灸、皮肤等优势专科、学科建设;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作用,将中医医疗机构纳入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立中医药参与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和重大传染病防治中西医协同机制,确保中医药全程深度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医疗救治工作;加强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和急诊科、重症医学科,以及中医防治传染病相关学科建设,整合资源设立省中医疫病研究中心;提升中医药特色康复能力,完善中医药特色康复医疗体系,鼓励基层康复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应用中医适宜康复技术;支持建设中医药医康结合机构,开展老年病和慢性病中医药防治工作等。到2022年,在老年人、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和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中推广20个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二级及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全部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治未病科,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能够开展治未病工作。重点建设100个省级重点专科、20个省级重点学科,筛选50个中医优势病种,推广100项中医适宜技术。聚焦肿瘤、肾病和甲状腺疾病等,形成3-4个可推广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重点打造2-3个省级中医康复中心。三级中医院全部设立康复科、老年病科,50%以上二级中医院设立康复科、老年病科。康复医院全部设置传统康复治疗室。
三是狠抓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发展。明确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和利用,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建立中药资源数据库和种质库;促进中药饮片和中成药质量提升,加快修订完善省级中药材标准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改革完善中药注册管理,支持医疗机构研发、使用和推广中药制剂;强化中药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多部门协同的中药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探索建立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追溯体系;做强做优中药产业,加强中药产业发展统筹规划,建设中药特色产业园区和中药产业基地;支持中药企业开展智能化、信息化、网络化、绿色化改造,加快转型升级;集中力量培育10-20个中药大品种和知名品牌;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等。
四是改革培养模式,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提出推进中医药教育改革,突出中医思维培养,将中医经典课程列为中医类专业必修课,合理确定中医类专业西医教学内容比例,提高人文通识和中医经典教学比重。支持有丰富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的中医医师、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到相关高等学校担任兼职学业导师;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开办中医类专业,加强中医药职业教育,将中医课程列入临床医学类专业必修课;优化中医药人才成长途径,组织实施省中医药领军人才培养计划,推进省优秀中医人才研修项目,重点加强基层骨干人才培养,将中医药师承教育融入中医药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强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支持中医医院设立中医(专长)医师岗位,鼓励西医学习中医;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加大薪酬激励力度;在省级重大人才工程评选中单设中医药组,加大对中医药人才的支持力度;改革完善中医药人才职称评聘制度,健全中医师承制度,定期开展名中医评选等。
五是坚持守正创新,推进中医药开放发展。提出切实推进中医药传承,加强地方学术流派、名老中医学术思想的整理、挖掘和技术、理论再创新;弘扬中医药文化,实施江苏省中医药文化建设发展行动计划,开发中医药特色课程和校本教材,将中医药文化作为中小学必修教育教学内容;加快中医药科研创新,支持中医药研究机构、高校、医院以及企业组建跨学科、跨领域协同创新网络,建立多学科融合、集成高效的科研创新平台,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进产学研一体化;改革科技管理评价体系,建立科技主管部门与中医药主管部门定期会商工作机制;推进中医药交流合作,推动中医药文化海外传播等。到2022年,建设5个学术流派研究工作室、10个老药工传统技艺工作坊、100个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
六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中医药政策保障。强调健全中医药管理体制,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进行预算单列,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加大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完善体现中医药特色服务价值的中医医疗服务定价机制和医保支付政策,定期监测医疗服务成本,动态调整中医服务项目价格,鼓励中医药适宜技术的临床应用,实行中医医院与同级综合医院病种定额标准相同的支付政策,支持医保总额控制指标向定点中医医疗机构倾斜;加强组织实施等。
三、主要特点
我省《实施意见》涵盖国家《意见》要求落实的全部任务,在具体措施上立足江苏实际,增加了拓展多样化中医服务阵地、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作用、做强做优中药产业、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弘扬中医药文化、改革科技管理评价体系等六方面内容,力求体现江苏特点、展现江苏水平。
一是体现国家最新要求。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国家《意见》精神,认真落实今年以来总书记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治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特别对提高中医院应急和救治能力的重要指示精神,专门在能力建设部分增加一节,明确提出“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作用。将中医医疗机构纳入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立中医药参与重大传染病防治协同机制”。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我省中医药发展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明确主攻方向,提出具体应对措施。如针对还有市县公立中医院基础设施建设不达标的问题,提出扶持推进市县中医院建设,要求到2022年,80%以上市县中医院基础设施达到国家建设标准。针对中医院住院治疗中医药特色不突出、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要求三级中医医疗机构均设立中医经典病房等。
三是突出体制机制创新。围绕长期困扰中医药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提出江苏方案。如针对院内制剂调剂使用难问题,提出改革中药制剂审批制度,明确经批准,医疗机构配制的中药制剂可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又如,围绕加强师承制度建设,提出健全与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方面挂钩的中医师承制度。
四是强调中医药产业发展。从我省实际出发,专门增加了“做强做优中药产业”“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两方面内容,发挥我省中药生产和研发大省优势,加快中药产业发展。同时提出进一步挖掘中医药发展潜力,促进中医药与养生、养老、文化旅游有机融合,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
五是突出可量化可操作。在目标任务上做到能量化的尽量量化、不能量化的尽量细化。如,围绕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出到2022年重点建设100个省级重点专科、20个重点学科,筛选50个中医优势病种,推广100项中医适应技术,实施中医药循证医学平台建设和中医药循证医学研究等具体举措,以利落实。
杨力群(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政府新闻办主任):谢谢朱主任。现在请记者朋友就两个文件中的有关问题提问,请举手示意。请提问的记者先通报一下新闻机构名称和姓名,为了给更多的记者提问机会,每人最多可得到一次提问机会,谢谢合作。
记者:我想提问一下省发改委的领导,近两年发改部门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
李荣锦(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级发改部门主要从四个方面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一是在重大政策方面,2019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由我委牵头起草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系统提出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举措。今年,又牵头起草了《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方位支持推动我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包括前面我讲的疫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出台的“50条”和“22条”,我委都积极推进、狠抓落实。二是在重大规划方面,把建立健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市场、政策、法治和社会环境,作为重点内容写入省“十四五”规划,引领推动民营经济改革发展和转型升级。三是在重大战略方面,在推进实施“一带一路”、长三角一体化和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时,列出任务清单和项目库,积极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参与重大生产力布局和项目建设。四是在重大项目方面,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和投资,2020年140个省重大产业项目中有77个民营企业项目,占比55%;年度计划投资1066亿元,占比52.8%。前三季度,民间投资占全省投资比重近70%,成为我省经济企稳回升的重要力量。
记者:《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出台之后,很多媒体在报道中曾用中医药发展迎来“高光时刻”这样的字眼来形容,这次省委、省政府意见的出台,可见江苏把中医药的传承创新摆在了前所未有的位置。江苏名家流派不少,在中医药传承上具体有哪些举措?如何更好发挥名医大师的示范带动作用做好传承?
朱岷(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省中医药局局长):我省中医药历史悠久、底蕴深厚,名医多、医籍多、流派多,这些都是我们的宝贵财富,是中医药传承创新的“活水源头”。我们将在三个方面着力,做好中医药传承。一是加强地方学术流派、名老中医学术思想的整理、挖掘和技术、理论再创新,到2022年,建设5个学术流派研究工作室、10个老药工传统技艺工作坊、100个名中医传承工作室。二是开展中医药古籍、文献普查登记,支持建设中医药古籍及传统知识数据库和数字图书馆,推进数字化保护工作。三是建设民间中医药技术研究中心,收集筛选和推广开发民间中药单验方和技术,让那些藏在古籍、散在民间、融在生活中的独特的中医药理论、技术和方法活起来、用起来,更多、更好地服务广大百姓。
在发挥名医大师的示范带动作用方面,我们将采取四个方面措施:一是建设好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同时推动工作室在基层建设工作站发挥优质资源的带动作用,培养更多的传承人。二是开设专题人才培训班或者研修班,让更多人有机会学习传承名医大师的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三是借助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推动名老中医诊疗经验的数字化传承,提高传承效率。四是鼓励名医大师走进课堂,担任兼职导师,深入推进名医大师带徒授业,让中医药薪火相传、生生不息。
记者: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改革”,请问在经济体制改革领域开展了哪些工作来推动民营经济发展?
李荣锦(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我们聚焦经济体制领域深化改革,不断拓展民营企业发展空间,坚持向改革要动力,不断激发民企活力。一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研究制定我省相关实施意见,着力破除制约市场竞争的各类障碍和隐性壁垒,完善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进入电力、油气等领域的实施细则和具体办法,大幅放宽服务业领域市场准入,向社会资本释放更大发展空间。二是积极构建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研究制定我省相关实施意见,细化措施办法,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重点推进土地、人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化配置,构建支持民营经济改革发展的要素保障新机制。三是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在金融、贸易、机械工程、酒店、能源等领域推出了8家国有企业混改试点,华泰证券、金陵饭店、徐工集团等混改中引入阿里巴巴、苏宁、北京盈谷信晔等战略投资者,募集资金总额超305亿元。
记者:在基层社区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的采访的过程中,我发现老百姓对于中医药的需求很大,很多卫生室也设立了中医阁,已经有了很好的硬件投入,请问怎么提升软实力留住中医人才,满足老百姓对中医药的需求?
朱岷(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省中医药局局长):我们将遵循中医药行业特点,破解基层中医药人才招引、培养、使用、管理体制机制障碍,营造留人、用人的良好氛围。一方面,完善政策机制。在基层中医药人员招聘引进、薪酬待遇、职称评聘、职业发展空间等方面研究落实具体举措,增强基层岗位的吸引力,让更多的人安心从事基层中医药工作、乐于投身基层中医药事业。如:优化招聘程序;推进“县管乡用”制度;提升基层中医药人员收入水平;开展基层名中医评选;推动职称评聘、岗位设置向基层倾斜,等等。另一方面,加大培养培训力度。扩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中医专业医学生规模,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和助理全科医生岗位培训、规范化培训和基层中医骨干人才培养。对基层在职在岗人员开展中医药知识和技能轮训,推广中医适宜技术,等等。通过培养培训,大力提升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让老百姓就近就能享受到优质、高效的中医药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记者:“融资难”一直是困扰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微民营企业的瓶颈问题,请问发改部门有什么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的措施?
李荣锦(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发改委立足部门职能,积极帮助民营企业解决融资困难。一是支持企业申报发行债券。支持优质民营企业申报发行企业债券,鼓励各地以地方大中型企业为主体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转报发行创业投资基金类债券。例如国轩高科获准发行10亿元人民币绿色债券,美尚生态获准发行5亿元人民币PPP项目专项债券等。二是加大创投支持民企力度。认真开展创投企业备案管理,目前我委备案343家、管理资本规模806.38亿元,数量居全国第一;其中,民营备案创投企业170家、占比49.56%。同时支持民营企业对接创投资本,搭建合作桥梁引导投向民营科技型企业,全面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三是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助力企业信贷融资,协同推动全省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十项行动落实,分两批向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推送包含民营企业在内的重点名录企业209户。
记者:这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中医药发挥了巨大作用,江苏中医药不仅为湖北做了贡献,也为实现江苏新冠肺炎患者“零死亡”做了强大支撑。这其实与中医千百年来在辨证施治、守正创新中的传承和发展是分不开的。请问下一步如何更好地发挥中医药在传染病防治中的重要作用?
朱岷(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省中医药局局长):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中,在没有特效药的情况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总结中医药防治病毒性传染病的规律和经验,深入发掘古代经典名方,结合临床实践,筛选出以“三药三方”为代表的一批有效方药,先后推出6 版中医药治疗方案,为提高治愈率、降低死亡率作出了重要贡献。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是这次疫情防控的一大特点,也是中医药传承精华、守正创新的生动实践。
我省是温病学说的发源地,在中医防治传染病方面,有着深厚的历史积淀和实践经验。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我们紧急设立中医药防治新冠肺炎应急专项课题,并在国医大师周仲瑛教授指导下,组织省内专家先后研究制定了3版江苏省中医药治疗方案,编印了新冠肺炎防治中医营养膳食专家建议,研发了“芪参固表颗粒”、“羌藿祛湿清瘟合剂”等2个中药制剂,在全省推广使用,为实现“零死亡”作出了积极贡献。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总结中医药抗疫经验,切实发挥中医药在防治传染病中的作用。一是将中医医疗机构纳入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健全完善中医药参与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协调响应机制。二是组建省级中医应急专家库,加强国家中医应急医疗队、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和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尽快补齐短板弱项,强化传染病医院中医科标准建设,大力提升中医医院应急和救治能力。三是加强科研攻关,挖掘梳理古代医学典籍,总结疫病发生规律,优化古代经典名方,筛选有效的救治方案和方药,为有效应对重大疫情做好准备,提供支撑。
杨力群(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政府新闻办主任):因时间关系,提问就到这儿。期待通过大家的深入报道,推动全社会更加关注改革、支持改革。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