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是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的第一个“安全生产月”,为深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推动应急管理系统监管执法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精准化,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近日,南京市安委办牵头编写《安全生产条文适用解读及配套规定》(以下简称《配套规定》),并召开专家研讨会,旨在进一步完善配套规定相关内容,将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将生产“安全阀”拧得更牢更紧。
安全生产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福祉。守住“红线”,依法管理是根本性举措。此次《配套规定》以安全生产法条文为主线,采用“法条+配套规定+解读+案例”的结构形式,梳理、摘录了与安全生产法关联度高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规范、指导性答复及政策文件等,归集在相应法条之后,清晰明了地展示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相关行业领域的具体规定及省、市配套工作要求。
新安全生产法修改幅度大、内容多,安全生产领域配套文件多、专业性强、理解困难,《配套规定》为解决各安全生产相关主体在学习使用时集中面临的问题,不仅系统梳理相关法律、文件和案例,还将以电子书的形式公开发布,读者可以通过“矿山”“危化品”“工贸”“关联条款”等标签精准定位、快速筛选出相关行业管理、关联法条的具体内容,以此为执法、守法提供权威、全面、便捷的工具“宝典”。
安全生产,没有人是旁观者。今年“安全生产月”的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配套规定》也主要聚焦主体责任。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强调全员责任制,《配套规定》则从宏观到微观进一步解读如何实现“全员责任制”,比如,在《配套规定》“总则”中提出:明确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在“工作方针”中提出: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6月24日,来自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南京大学以及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专家、代表对《配套规定》进行详细研讨,进一步深化认识,推动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更好贯彻落实。
丰富且实用的内容,是此次《配套规定》编写的一大亮点。该规定整理了安全生产领域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不仅涵盖中央、省级最新的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与南京市实际密切相关的三年整治期间的指导性制度文件,还囊括与法律责任相关联的刑法规定及司法解释。研讨中,来自省应急管理厅法规处的王小俊注意到,《配套规定》中整理了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公布的重要指导性答复、典型案例等,可以为应急系统干部开展监管执法工作、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提供精准的文件支撑和操作指导。
创新便捷的形式,亦是《配套规定》的又一亮点。据了解,《配套规定》将随着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同步更新调整。如果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感兴趣,读者可通过同步附上的全文链接点击查看,深入学习了解。为方便读者查询使用,《配套规定》编写团队将书中引用的文件规定分为一般性规定模块和行业特殊规定模块,行业特殊规定分别贴上了“危化品”“矿山”“工贸”等行业标签,读者可通过标签筛选功能将《配套规定》模块自由组合成“一般规定+危化品规定”或“一般规定+工贸规定”的专业性工具书,大大提高阅读检索的效率。
“像玩魔方一样看安法”,企业代表们表现出了很大的兴趣,来自金陵石化的仲萍芳表示,“以前对这些法律文件感到很困扰,现在可以从需求出发,随用随找,很便捷,甚至可以说有趣。”
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太高表示,《配套规定》这样的一本工具书,可看作是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总结深化,将有力推动全民提升法治意识,提升综合执法监督效能,为安全生产筑牢法治屏障。
安全生产是一项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工作。用足法律武器,以普法促学法懂法,以执法促尊法守法,才能让更多人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打好安全生产持久战。 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