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起,一批新规开始施行,影响你我生活。
【住房交易环节税收优惠力度加大】
多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12月1日起执行。将现行享受1%契税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提高至140平方米;在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
【全国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
12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在全国正式推广应用数字化电子发票。数电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铁路、民航旅客出行均可开具电子发票用于报销入账。纳税人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即可进行发票开具、交付、查验以及用途勾选等系列操作。
【判决裁定生效前隐藏转移财产可构成犯罪】
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2月1日起施行,明确判决、裁定生效前隐藏、转移财产的,可以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明确规定五项拒执罪“情节特别严重”情形。
【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
12月1日起,全国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其中规定,工业用水前一年度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的纳税人,减征本年度20%水资源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