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江苏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樊金龙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盘点了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并对2025年的主要任务进行了部署。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新的一年,坚持高质量推进立法,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拟安排正式项目15件、预备项目16件。
2024成绩单
共审议法规案 23件,通过其中 17件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
报告指出,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共审议法规案 23件,通过其中 17件,批准设区市法规73件;作出决议决定6项;听取审议30个专项工作计划、预决算、审计报告;开展6次执法检查;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98人次,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过去一年,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在增强根本政治制度自信中把牢正确方向。聚焦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重要阵地,在强化法规制度保障中展现担当作为。紧扣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在推动八个行动方案贯彻落实中发挥职能作用。锚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目标任务,在坚持守正创新中激发工作活力。围绕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深化“四个机关”建设中提升履职质效。
在系统谋划省域法规制度方面,聚焦加快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重要阵地的目标定位,立足江苏省现代化产业体系特点,提出探索形成以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为主体、若干相关具体地方性法规为主要内容的“1+N”法规制度,不断强化未来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壮大、传统产业升级等法治保障。
助力产业科技创新方面,聚力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听取审议关于全方位服务保障苏州实验室建设、支持紫金山实验室重大科技任务攻关若干措施落实情况的报告,逐条对照两组若干措施,梳理15个问题,提出支持实验室加强与一流大学、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发展,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等27条建议。
在保障民生改善和提高方面,紧盯民生实事,听取审议 2024年度12类55件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并开展工作评议,听取审议2025年度民生实事项目编排情况报告,推动政府部门在财政紧平衡状况下,把预算支出更多向民生领域倾斜。
在提升人大代表议政能力方面,着力加强代表联系群众能力,完成“数字人大”省市县乡纵向贯通,以数字化赋能代表履职,实现代表与群众全天候联系。拓展“代表接待选民日”等活动,建好用好 1.3万个代表“家站点”履职平台,代表就近进家到站入点 21.8万人次,把党的方针和政策传递下去,把群众呼声和诉求反映上来。着力加强代表提出议案建议能力,2024年共办理24件代表议案、818件代表建议,其中确定7项7件重点处理代表建议进行督办,示范带动议案建议高质量办理,去年所有代表建议办成率达89.7%。
【2025怎么干】
拟安排立法正式项目15件、预备项目16件
做好今年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将以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引领,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学习实践活动为抓手,以人大工作持续走在前列为目标,坚持干字当头,加强上下联动,推动江苏人大各项工作持续走在全国“第一方阵”。
2025年,将坚持高质量推进立法,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拟安排正式项目15件、预备项目16件,包括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更好引领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
坚持高效能精准监督,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今年拟围绕传统产业焕新、农村改革、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外贸创新发展、太湖流域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等方面,听取审议29个专项工作报告,组织3次执法检查,开展9项专题调研。
坚持高水平代表履职,充分发挥人大在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中的带头作用。比如,将建强代表履职平台载体,用好家站点、经济运行观察点、社会事业发展观察点,引导代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还将坚持高标准自身建设,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在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的保障作用。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徐红艳 徐苏宁/文 顾炜/摄
附件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稿)
2025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除安排继续审议上一年度结转项目4件外,拟安排正式项目15件、预备项目16件。具体项目如下:
一、继续审议项目(4件)
1.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
2.江苏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
3.江苏省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条例
4.江苏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修改)
二、正式项目(15件)
1.江苏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
2.江苏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改)
3.关于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决定(协同立法项目)
4.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修改)
5.江苏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
6.江苏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
7.江苏省检验检测条例
8.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废旧立新)
9.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修改)
10.江苏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修改)
11.江苏省保障和促进宜兴陶瓷高质量发展条例
12.江苏省公共图书馆条例
13.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修改)
14.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修改)
15.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修改)
三、预备项目(16件)
1.江苏省低空经济促进条例
2.江苏省发展新材料产业条例
3.江苏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废旧立新)
4.江苏省地方金融条例(修改)
5.南京江北新区条例
6.江苏省审计条例(修改)
7.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改)
8.江苏省耕地保护条例
9.关于深化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决定(协同立法项目)
10.江苏省太湖风景名胜区条例(修改)
11.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修改)
12.江苏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
13.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修改)
14.江苏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废旧立新)
15.江苏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修改)
16.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