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以来,江苏省有关部门持续抓好中央和省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相关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结合实际持续推出有针对性的增量政策,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此,江苏组织了系列新闻发布,介绍解读相关政策举措。12月31日,江苏召开第三场发布会,邀请相关负责人介绍省财政厅等5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文体旅联动提振消费的若干举措》,并回答记者朋友们感兴趣的问题。
魏赟:
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发布会。9月份以来,我省有关部门持续抓好中央和省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相关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结合实际持续推出有针对性的增量政策,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此,我们组织了系列新闻发布,介绍解读相关政策举措。经省政府批准,今天,我们召开第三场发布会,邀请相关负责人介绍省财政厅等5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文体旅联动提振消费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若干举措》),并回答记者朋友们感兴趣的问题。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省财政厅副厅长倪国强先生、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李川先生、省体育局副局长刘彤先生、省委宣传部文化产业处处长徐伟先生、省委宣传部电影处处长祝筱炜女士。我是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魏赟。
首先,请省财政厅副厅长倪国强先生介绍情况。
倪国强: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衷心感谢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我省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若干举措》制定出台的相关情况。
一、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抓改革、促发展,归根到底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更好的日子。旅游作为综合性产业,文旅融合乃至文体旅融合已经发展成为旅游业发展壮大的重要抓手,是推动经济持续稳定向好的重要动力,也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载体。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文化旅游业发展,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今年在甘肃、福建、安徽、湖北等地考察时多次提出,要把文化旅游业打造成为支柱产业。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财政充分发挥财政政策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作用,持续强化财政政策供给和资金支持力度,优化支出结构,着力推动全省文体旅产业提档升级、业态丰富多元,为打造文化旅游支柱产业扛起财政担当。今年前三季度,全省旅游产业增加值3669亿元,银联渠道文旅消费8880亿元,同比增长5.5%,占全国文旅消费总额的10%、居全国第一。
一是强化文体旅资金保障力度。近三年,省财政统筹中央资金累计安排100亿元支持“大文化”事业发展,累计安排24.21亿元支持体育事业发展。推出“苏旅贷”金融产品,累计投放10亿元贷款规模,满足中小微文旅企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是支持打造特色文体旅品牌。支持大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紫金文化艺术节等文旅交流活动,推出电视剧《人世间》、民族舞剧《红楼梦》等叫好又叫座的文艺精品,支持打造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无锡拈花湾等一批有文化底蕴的文旅打卡点,培育南京马拉松成为“世界田联金标赛事”。
三是丰富文体旅产品供给。每年安排9亿元,完善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持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投入38.2亿元,支持长江、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规划编制及文化研究。安排1500万元发放电影消费券,加大财政资金惠民直达的力度,相关做法获得广大消费者的欢迎和肯定。
当前,我省文体旅产业正处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文体旅产品需求和供给也面临着转型升级的挑战。比如:人民群众期待能有更多高能级的演唱会、演出、文博展览、自主IP赛事等文体旅活动供给;文体旅产业经营主体自身做大做强的同时,也期待政府能在政策上再“推一把”“加加力”;与文体旅活动相配套的公共服务水平还有待提升等等。我们制定出台《若干举措》,旨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持续加大文体旅融合发展支持力度,用财政杠杆为文体旅发展赋能,为消费者提供更丰富的消费产品、更优质的消费服务、更多元的消费场景,努力将我省文化旅游业培育成为扩大内需、释放消费潜力的增长点。
二、主要内容和特点
《若干举措》围绕支持演唱会音乐节、优秀剧目文艺演出、高品质高流量临特展、重大体育赛事、促进入境旅游恢复发展、提升境外人士支付服务便利性、打造优质文旅线路、支持商旅文体融合促消费、支持发展文旅新业态、支持“夜经济”品牌等十个方面,提出具体奖励措施。初步统筹专项资金2亿元用于奖励兑付。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到期后,我们视政策执行的效果及与其他政策的衔接情况,再作调整。
《若干举措》主要体现以下三方面特点: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锚定“人数”这个关键,对活动主办方给予奖励支持,将活动的大“流量”转化成经济的硬“增量”,以吸引更多高品质演出、展览、赛事落地和集聚江苏。以演唱会为例,对每站累计销售达3万人次以上的,予以30万元至200万元的递增奖励。相关政策叠加后,最高可以给予240万元奖励。
二是坚持系统施策。在奖励主体上,政策从供给和需求两侧同时发力,重点聚焦经营主体关切,鼓励他们优化和扩大文体旅供给。奖励项目上,基本涵盖了文体旅各个方面,鼓励打造具有浓厚地方特色的商旅文体融合、“夜经济”品牌等消费新业态和新场景,创新多重体验的复合型消费模式,全方位增强消费动能。实施主体上,文体旅相关部门、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发力,共同营造文体旅发展的良好营商环境。
三是坚持精简流程。此次文体旅促消费政策,实行财政补贴资金“免申即享”“直达快享”,流程更快、周期更短。对涉及的“累计售票”“参赛人数”等,可以由公安部门或第三方票务平台直接提供数据的,无需企业另行申报。省级相关主管部门将按季度对初审符合奖励的事项或项目进行集体审议,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流程将专项资金直接拨付至相关主体;对“接待游客数”“现场销售额”“投资额”等,需由相关经营主体提供经第三方认定的数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复核无误后,经相关省级部门审议并进行公示,再予以兑付,无需提交申请材料。
2025年,省财政厅将认真贯彻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大财政理念,着力支持扩内需、稳预期、促发展、保民生,创造性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加强与文旅、体育等部门协作,探索文体旅融合发展新路径、新模式,推动文体旅产业提质增效,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活力。
我就先向大家通报这些情况,谢谢!
魏赟:
谢谢倪国强副厅长。下面进入提问环节。各位记者朋友可以就自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提问前请说明供职于哪家媒体。
我苏网记者:
我们看到此次出台的文体旅联动提振消费政策涵盖多个方面。请问,这些政策举措将在推动文旅市场持续回升向好、扩大文旅消费方面给予哪些具体支持?
李川:
首先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江苏此次出台的政策,主要在支持产品新业态、创新激发消费活力、拓展文旅市场等方面给予支持。
一是创新业态产品,丰富文旅消费新供给。我们积极顺应文旅融合、产旅融合趋势,大力发展“旅游+”和“+旅游”模式,通过新业态、新场景、新体验来满足消费者对个性化、定制化、多样化旅游产品的新需求。当下,小剧场、古街古镇、VR大空间等已成为休闲消费新亮点。“为了一场演出,奔赴一座城市”,已成为年轻人的旅游新风尚。以演出市场为例,截至12月中旬,全省售票演出近3万场,观演人次近370万,票房收入23亿元,这三个指标同比分别增长34%、53%和98%。这次推出的政策,将对主办单位引进国内外高质量、高能级的演唱会、音乐节,按照每站累计售票人次给予奖励;对主办单位创作或引进国内外知名院团的优秀剧目,平均售票比率达到85%以上的,按累计售票人次给予奖励;对举办或引进国内外高品质、高流量文博美术临展、特展的主办单位,也按累计售票人次给予奖励。同时,还鼓励各地因地制宜积极发展邮轮游艇、房车露营、低空飞行等产品,这都体现了我们对新产品新业态的支持,希望以此引导文旅市场以多样化、品质化、数字化的文旅新供给,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
二是激发市场活力,拓展文旅消费新空间。今年江苏文旅市场持续升温,1—11月全省银联渠道异地文旅消费占到全国10.01%,继续保持全国第一。预计今年全年接待游客10.8亿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超1.3万亿元,分别增长15%和11%。此次出台的政策,鼓励在线旅游企业推广具有江苏特色的优质文旅线路及新的产品和业态。我们针对全年过夜游客累计订购达30万人次的在线旅游企业,依据平均增幅分三个档次予以奖励:增幅在10%—15%的奖励20万元;15%—20%的奖励30万元;超过20%的奖励50万元。
这个政策,旨在通过财政激励,充分调动在线旅游企业积极性,促使其借助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元化宣传手段,如社交媒体营销、旅游活动推介、网络直播互动等,开展推广引流,进一步打响“水韵江苏”文旅品牌。大家也知道,最近国家出台了扩大过境免签范围、延长境内停留时间的利好政策,昨天我们在禄口机场启用了“水韵江苏”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希望通过这些政策举措,来提升入境旅游便捷度。
三是举办品牌活动,提升文旅消费的新能级。近年来,我们成功举办了六届大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累计有72.6万人次走进现场、线上受众超过17.2亿人次。自2021年开始,连续策划举办文旅消费推广季,今年的推广季曝光人次达到14.4亿、带动直接消费金额193.72亿元。在这期间,我们在全省范围内推出2983项活动、2051条优惠措施,持续释放促消费“乘数效应”。
此次出台的政策,也明确支持各地打造融合式新型消费场景,致力于提升项目的体验性与互动性。我们对于以“水韵江苏·有你会更美”为主题的、现场人数达3万人次的文旅消费推广活动,依据其现场销售额设立了300万元—600万元、600万元—1000万元、1000万元以上三个档次,分别给予主办企业2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奖励政策,以此来激励企业积极举办高质量、高人气的文旅消费活动,为江苏文化旅游业的繁荣发展注入新动力,实现宣传推广与消费促进的协同共进,全方位提升我省文旅产业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接下来,我们将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按照省政府“推出一批冬游线路产品和文化剧场演出,力争形成更多消费新增量”要求,联动全省文旅行政部门和相关文旅企事业单位、电商平台、新媒体平台,在1月中旬举办2025“水韵江苏·欢欢喜喜过大年”冬季文旅消费促进活动,推出“我在乡村过大年”“我在景区过大年”“我在古镇过大年”“我在博物馆里过大年”等系列线路产品。
新华日报记者:
请问省体育局在推动政策落实、提振消费方面有哪些具体安排?
刘彤:
感谢这位记者对体育赛事活动的关注!体育赛事活动,是培育新型消费、赋能经济增长的重要抓手。围绕培育体育赛事新消费增长点,省体育局坚持体育牵引、文化赋能、旅游带动,不断丰富赛事活动供给、扩大体育休闲消费,增强体育赛事促消费、稳增长的作用。目前,我省体育赛事的规模、效益都走在全国前列。今年以来,全省共举办全国以上竞技体育赛事160项次,其中国际赛事24项次,马拉松37项次;长三角国际田联钻石联赛(苏州站)、中国常州羽毛球公开赛、无锡马拉松、扬州鉴真半程马拉松、南京马拉松等赛事拉动相关消费超10亿元。下一步,我们将聚焦《若干举措》,做好政策贯彻落实工作。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细化贯彻落实措施。省体育局制定了《若干举措》配套实施方案,总体上体现公开、便捷、规范的原则,促进政策“直达快享”,更好地释放政策效能。在支持赛事上,主要集中在四大类:国际重大比赛、商业性赛事、路跑赛事以及群众赛事(含青少年赛事)。同时,将赛事纳入“江苏省体育赛事活动名录(库)”和“跟着赛事去旅行”赛事清单。在奖补对象上,主要奖补承担赛事投资主体责任的社会机构;在组织实施上,省体育局将启动2025年“跟着赛事去旅行”赛事征集工作,由办赛单位线上填报计划,经市级推荐、省级审核确认后,正式发布赛事清单,每季度补充征集一次;对纳入清单的赛事,将委派体育赛事活动指导员,负责跟踪和收集审核赛事相关信息,办赛单位在赛事结束后及时通过“江苏省体育赛事活动名录(库)”补充相关信息。省体育局按季度对赛事信息进行审核公示,确定支持名单和补助金额。
二是进一步释放赛事经济活力。一方面,扩大高品质赛事供给,鼓励各地承办、举办国际国内高端体育赛事和特色品牌赛事,筹办好2025年世界跆拳道锦标赛、世界室内田径锦标赛、世界青少年击剑锦标赛等重大国际赛事,继续办好环太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中国羽毛球公开赛等赛事。2025年,我们还将举办首届全省城市足球联赛,以及多项全省群众性品牌赛事活动,同时加大“村界杯”“村BA”“村跑”等群众身边赛事活动的供给力度。另一方面,丰富赛事消费新场景,进一步加大与文旅、商务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持续推进赛事活动进景区、进街区、进商圈,举办6场全省“跟着赛事去旅行”促消费系列活动,创新推出惠民促消费措施,让赛事“流量”不断转换为消费“增量”。
此外,为助力赛事经济发展,进一步提振消费,我们将着力提升体育场地设施的供给水平,拓展健身资源空间,植入体育消费新业态、新功能,积极打造“举步可就”“处处健身”的运动场景。
关于本次赛事政策实施具体措施,将通过省体育局网站进行宣传,让广大经营主体“知”“懂”“用”“享”政策,欢迎大家积极参与!
香港商报记者:
我们关注到,近年来江苏大剧院创新推出舞剧《红楼梦》,大受欢迎,而且“一票难求”。请问省委宣传部如何用好各类政策举措,推出更多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剧目,激活文化消费市场?
徐伟: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对江苏优秀文化产品的关注。
近年来,江苏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文化消费规模快速壮大,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强大拉动作用,培育了咪豆音乐节、太湖湾音乐节、大运河马拉松系列赛等一批文旅消费活动品牌。特别是你刚才提到的,由江苏大剧院创排的民族舞剧《红楼梦》,自2021年9月23日首演以来,已走过30余座国内外城市,巡演近300场。今年9月份,《红楼梦》首次出海,在新加坡滨海艺术中心连演4场,近7000名观众身临其境地感受了中国文化的独特韵味,受到各界一致好评。是否能够引进《红楼梦》演出,已成为很多城市文化消费市场的“风向标”,这充分反映了优秀剧目的艺术感染力和市场影响力。
对于优秀演出剧目的培育,省委宣传部会同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有关部门,出台了《江苏优秀文艺成果奖励办法》《关于推进小剧场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对符合条件的原创剧目、剧场建设等给予扶持,取得良好效果。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省有关部门,用好本次发布的《若干举措》,加强协同联动,释放政策红利,推出更多优秀剧目,让文化企业和消费者得实惠。一是提升原创能力。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做优省剧本创作孵化中心,办好紫金文化艺术节、京昆艺术群英会、小剧场演出季等活动,推出更多“苏产”优秀剧目作品。二是加大资金扶持。优化省级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模式,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引导撬动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加大对主题乐园、演艺剧场、优质节展等文化消费相关项目的投入力度。三是优化市场环境。支持引进和培育优秀剧目的文化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加强对优秀剧目演出的宣传推广力度,鼓励江苏大剧院、紫金大戏院等大型演艺场所和各类小剧场建设,营造有利于提振文化消费的良好氛围。
也欢迎各位媒体朋友关注、支持江苏文化产业和文化消费市场的发展,谢谢!
中国旅游报记者:
近年来,江苏夜间经济持续繁荣,在促进夜间文旅消费方面做了很多创新工作。这次发布的《若干举措》中,也提到支持夜间经济品牌建设。请问省文化和旅游厅在此方面有哪些创新举措?
李川: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近年来,我们把繁荣发展夜间文旅经济作为拓展文旅消费新时空的重要手段,多措并举促进夜间文旅消费。江苏在全国率先出台了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指南和评价指标,先后三批认定省级集聚区45个,其中有16个入选国家级集聚区,我省的入选数量目前居全国第一,与上海市、山东省、四川省并列。今年1—11月,45个省级以上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游客夜间消费735.28亿元,同比增长1.74%;根据全省银联渠道统计,夜间文旅消费1714.92亿元、同比增长22%,占全天文旅消费的30.3%。
下一步,我们将从三个方面来加力提振夜间文旅消费:
一是“真金白银”支持夜间文旅消费场景升级。引导省级以上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创新发展,进一步丰富消费业态和产品,优化消费环境,提升服务质量,不断增强集聚区的引流迎客能力,同时鼓励旅游景区推出更多优质夜游项目。这次出台的《若干举措》明确:对省级以上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按年度累计接待游客分1000万—2000万人次、2000万—3000万人次、3000万人次以上三个档次,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奖励;自2024年以来,A级以上旅游景区新建或改扩建投资额达300万元以上的夜游项目,按照年度带动景区夜间游客接待人数同比增长分10%—15%、15%—20%、20%以上三个档次,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80万元奖励。
二是鼓励各地打造夜间文旅经济品牌。将继续支持“夜之金陵”“姑苏八点半”“龙城夜未央”“今夜‘梁’宵”“二分明月”“国潮汉风·夜彭城”等已有品牌进一步提升知名度和影响力,同时鼓励各地充分挖掘自身资源,立足现有的文化资源禀赋,打造更多具有浓郁地方特色、“吃喝玩乐购”一体的夜间文旅经济品牌。
三是持续办好夜间文旅消费促进活动。将继续办好“水韵江苏·璀璨夏夜”主题活动,依托省级以上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旅游景区等,以文旅与科技融合、传统与时尚融合、线上与线下融合等方式,呈献夜演、夜读、夜娱、夜秀、夜食、夜购、夜宿等丰富多彩的业态产品,推出系列惠民措施。同时,把促消费与惠民生结合起来,利用春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等节假日,组织开展贯穿全年的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的惠民活动,在以夜间文旅消费的增量助力全省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同时,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提升居民和游客的获得感幸福感。
中国日报记者:
今年8月以来,我省在电影领域开展了促消费活动,请问目前效果如何?2025年会推出哪些举措?
祝筱炜: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也感谢媒体朋友们关心关注江苏电影。
为进一步拉动电影消费,推动电影市场繁荣发展,省委宣传部、省电影局于2024年8月20日推出了电影消费惠享活动。以“政府补贴、平台配套、全域联动、观众直享、促进消费”为原则,在周末和重要档期,对观众购买省内任一地区、任一影院、任一场次的电影票进行优惠补贴。省级电影专资支持1000万元,票务平台配套2000万元,共计发放电影消费券3000万元。截至12月29日,电影消费惠享活动共发放补贴1570.3万元,优惠观影人次201.26万,带动票房8049.49万元,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2025年,省委宣传部、省电影局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把惠民生和促消费结合起来,持续开展电影惠民消费活动,省级将增量发放6000万元观影补贴。针对即将到来的春节档,开展“看电影 过大年”春节惠民优惠活动,2025年1月16日—2月15日期间,省级发放2000万元惠民观影券。同时,面向医护、教师、警察、学生等特定群体,推出系列优惠观影活动。优惠观影、提振消费将贯穿全年、覆盖全域,持续巩固江苏全国票房市场“压舱石”地位。
借今天这个机会,我也想向媒体朋友们简要介绍一下江苏电影创作生产情况。近年来,江苏不断完善重点电影创作生产服务指导机制,充分调动和激发各创作主体的积极性,相继推出《守岛人》《封神第一部:朝歌风云》《八角笼中》《再会长江》等一批优秀影片。其中,以人民楷模王继才事迹改编的《守岛人》荣获全国“五个一工程”奖、中国电影金鸡奖、中国电影华表奖,实现“大满贯”;《封神第一部》刚刚荣获第17届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实现票房26.34亿元;纪录电影《再会长江》,以一个外国友人的视角记录了十年来长江沿岸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的变化,受到了外交部发言人的高度评价。
2025年,我们将切实改进电影创作生产服务、引导、组织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组织水平,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全力做好国家重点影片《澎湖海战》发行上映,推进两岸亲情题材影片策划摄制,紧扣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重大时间节点,推出南京大屠杀题材影片,推动国家重点影片《郑和下西洋》《狂爆》《1840》开机制作,积极策划具有江苏特色的电影题材,努力创作推出更多深入人心的电影精品力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省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
这次政策一共有十条,对于文体旅行业经营主体是重大利好。请问省财政厅有哪些具体举措推动政策落地?
倪国强: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为保障好文体旅联动提振消费十条措施的落地落实,切实激发文体旅行业经营主体的热情,满足广大群众对文体旅消费的需求,省财政厅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足额保障兑付资金。按照零基预算编制要求,省财政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和省体育局,做细做实资金需求测算,加大专项资金统筹力度,在2025年度预算编制过程中,优先保障促消费政策兑付,统筹安排专项资金2亿元,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二是简化兑付流程。此次文体旅促消费政策,实行“免申即享”“直达快享”,将政策兑现由原来的“申报、受理、审核、拨付”转变为“数据比对、意愿确认、拨付到账”,通过归集主管部门及第三方平台的相关数据,筛选符合奖励条件的事项和项目,无需经营主体单独提交申请,简化资金申请拨付流程,最大限度方便经营主体。
三是提升兑付效率。省级相关主管部门将按季度对初审符合奖励的事项或项目进行集体审议,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将按流程直接拨付。除“全年接待境外游客”“年度投资额”“年度累计接待游客”等需要年度归集数据外,大部分事项都按季度兑现,让经营主体能尽早享受到政策红利。
魏赟:
记者朋友们,今天是2024年最后一天,2025年即将到来。我们欢迎记者朋友们继续关心和参与文体旅活动,并共同祝各位记者朋友新年快乐、幸福安康!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开到这里。谢谢各位发布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