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一场别开生面的2020省生态环境厅与欧盟商会对话会举行。会上,外资企业代表直接提问,省生态环境厅相关人员现场回应。
“今年是中欧建交45周年、中国欧盟商会成立20周年,江苏是外资强省,站在这一新起点上,举办此次面对面、零距离对话,解决外企面临的环保问题,以更多开放合作,不断推进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张明华说。
优美科汽车催化剂(苏州)有限公司EHS经理林云超问:“近几年危废种类有可能与一开始的环评产生差异,当发生这种情况时,公司该如何处理?”
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副主任黄文平回复,按照《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要求:对已建未验收项目,发生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的,可以纳入验收管理;验收后发生变更的,需要做后环评。
雅歌辉托斯液压系统(扬州)有限公司质量经理兼EHS主任佘凌翔询问:各地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储存试点工作方案》,而像他们这样的中小型企业,一年危废总量只有几十公斤,达不到危废处置公司相关规定,对此是否会出台更细化的规定?“全省正在推进各市危废储存场所建设,目前计划在南京、苏州等地建立4个收运转运中心。”黄文平回应说。
会上还对“新固废法”相关政策、秋冬大气污染管控、绩效分级、豁免办法等进行了解读。张明华表示,通过此次交流与沟通解答了部分问题,后期还将进一步协调与跟踪调查,给企业满意的答复。
本报记者 田墨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