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宋晓华) 1月1日,中国—马尔代夫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生效。当日,南京海关所属昆山海关为科莱曼电梯(中国)有限公司签发了江苏省首份中国—马尔代夫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该批货物货值2.7万美元。
“这家客户是我们在马尔代夫市场的长期稳定经销商,恰逢中马自贸协定正式实施,昆山海关得知这一情况后,及时开展政策辅导,并第一时间为我们签发了原产地证书。凭借这份证书,货物可以在进口国享受7880元的关税优惠,真是一份意外红利。”科莱曼电梯(中国)有限公司物流部经理张红红欣喜地说,“我们主要出口家用和商用电梯,协定生效后税率将由20%分五年降为0%,实施第一年就可以有4%的关税优惠,年享惠额近10万元。”
按照中国—马尔代夫自贸协定项下关税减让安排,双方承诺的零关税产品税目数和贸易额均超过95%。我国对马尔代夫的主要出口商品为机电仪、家具、钢铁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