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竹: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系统反映我省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担当新作为,省委省政府新闻发布平台组织举办“努力推动江苏在高质量发展中继续走在前列”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今天是系列发布的第四场——强化基层治理和民生保障专场。
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省发改委副主任王荣飞,省民政厅副厅长赵庭朴,省人社厅副厅长张宏伟,省住建厅副厅长范信芳,省卫健委副主任张金宏,镇江市委常委、副市长周凯,泰州市副市长周小慧,请他们向大家介绍我省贯彻总书记对江苏“四个走在前”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统筹好财力,坚持财力向民生、向基层倾斜,不断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省发改委王荣飞副主任介绍在推进民生实事、促进富民增收、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等情况。
王荣飞: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非常高兴和大家见面。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幸福安康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最终目的”。近年来,江苏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对江苏系列讲话精神,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兴办民生实事,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切实兜牢民生底线,着力提升民生高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下面,我结合发改部门职责,从推进民生实事、推动共同富裕、促进富民增收三个方面,对民生保障相关情况作个简要介绍。
一、高质量办好年度省政府民生实事
近些年来,我省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突出补短板强弱项,把受益面广、关注度高的基本公共服务纳入年度民生实事,把一个个民生难点变成民生亮点,努力在高质量发展中让广大群众看到更大变化、得到更多实惠。
(一)全面拓展覆盖范围,持续扩大服务供给。我省坚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从每年“十件民生实事”,到“十项民生实事”,2022年细化拓展为“12类50件民生实事”,2023年重点围绕《江苏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江苏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确定的基本公共服务“十有三保障”,将年度省政府民生实事进一步拓展到13类55件,持续扩大优质服务供给,不断把民生红利落到实处,体现了民生实事安排与江苏发展阶段相匹配、与民生需求相适应的时代要求。
(二)严格规范编制标准,有力有序推进实施。强化开门办民生,着眼于普惠性、可行性,常态化开展意见征集,精准编排年度民生实事,确保“可感知、可落实、可支撑、可考核”。严格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将省政府年度民生实事作为政府工作报告的附件,每年均提请省“两会”审议,接受社会监督。民生实事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每件实事均落实到省级责任部门,分解到各设区市,工作细化到季度,夯实各方责任,节点化推进落实。
(三)构建长效机制,确保实事办好、好事办实。去年以来,省政府在全国率先成立由常务副省长任组长的重大民生政策统筹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实行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双牵头。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全面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和民生支出清单管理,对各级民生政策严格落实“事前沟通、事后报备”要求,加强事前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确保符合人民群众迫切需求,控制在财政承受范围以内,并与同类地区保持大体平衡,着力推动民生政策的横向协调、纵向衔接、地区平衡。
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今年上半年55件民生实事项目实现“进度过半、任务过半”,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成效,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相关民生实事做法受到国家充分肯定。下一步,我们将在重大民生政策统筹协调机制的制度框架下,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完善定期调度、定期督办、年底考评的工作推进机制,积极推动各地全面落实民生实事所需资金,完善政策配套,加大服务保障,确保民生实事早落实、群众早受益。
二、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近年来,我委紧密对接国家促进共同富裕行动纲要阶段性成果,深入把握全民共富、全面共富、共建共富、逐步共富的本质内涵,强化统筹国家需要、省情实际和百姓期盼,积极探索富有江苏特色的实现路径,努力在促进共同富裕上走在前做示范。
(一)前瞻谋划起草共同富裕实施意见。2021年9月,深入结合我省优势条件和短板弱项,聚焦共同富裕的价值取向、重点领域和实施推进等方面先期开展前期研究。经过一系列的调研走访、对比分析和专题讨论等,于2022年3月形成了系列研究成果(包括1个江苏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研究报告+共同富裕内涵、生产方式转变、收入分配改革、人的全面发展等9个专项课题报告),并呈报省委省政府。目前,我们正紧密对接国家最新成果,研究起草江苏关于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实施意见,拟围绕加快高质量发展、优化收入分配格局、缩小发展差距、保障机会公平、突出文明风尚建设以及建立先富带后富机制等六个方面细化具体举措。
(二)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聚焦兜底线、减支出、提质效,每个五年接续出台基本公共服务建设规划和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清单,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实现度超过90%。“十四五”时期,推进落实13个领域90个服务项目的省级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并按年度开展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监测统计。下一步,将按照国家部署,按照稳妥有序、论证充分的原则,对我省标准进行动态调整,做到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与实施条件相适应。
(三)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共享品质生活。始终把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作为重要任务进行部署,建立由27个省级部门组成的城乡融合发展省级部门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并将城乡融合发展作为城镇化高质量发展重要内容纳入新一轮督查激励、一体出台具体实施办法。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试点引路,扎实推进宁锡常接合片区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系统梳理提炼试验区创新举措和经验成效,在全省范围复制推广,不断完善全省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持续巩固先行省份优势地位。
三、多措并举推进富民增收
富民增收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我委认真履行省富民增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健全完善机制,强化工作合力,促进全省居民收入实现持续稳定增长,城乡、区域收入差距持续缩小。2022年,我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862元,比全国平均水平(36883元)高12979元,位居全国第四位;同比增长5.0%,较2020年(43390元)增长14.9%,“十四五”前两年平均增长7.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6.3%,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到2.11:1、居全国前列。今年上半年,我省居民人均收入27795元,较全国平均水平高8123元,同比增长5.6%。
(一)坚持就业优先,精准加强服务保障。落细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深入实施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42条措施,千方百计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势头,推动各类经营主体提振信心,稳产增岗,稳定就业基本盘。针对高校毕业生等重点就业群体,加大服务和政策保障力度,促进公共实训基地职业技能培训扩容提质,四个公共实训基地建成以来培训城乡劳动者超8.8万人次。
(二)推动自主创业,释放财富创造潜力。推动创业政策、创业服务协同发力,完善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集中力量打造影响力大,带动性强的创业平台载体,为创业者提供全方位创业支持。全省254家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吸纳3万多家中小微企业入驻,解决就业近80万人,14个县(市、区)入选国家“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地区”。
(三)聚焦缩小收入差距,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开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工作,全省16个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以农业为基本依托,探索推进一二三产业深入融合,增强新型经营主体活力,持续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就业。2022年,16家示范园区实现一、二、三产产值分别为249.05亿元、342.15亿元、463.34亿元,带动农民就业约60万人。做好富民强村重点地区帮促工作,深入实施2023-2024年渠北片区整体帮促项目实施计划,促进脱贫成果巩固,提升帮扶工作质量。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就业优先导向,从促进宏观政策与就业政策有机衔接、着力增加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全力保障困难群众生活三个方面协同发力,不断完善重点群体的就业支持体系,拓宽城乡居民增收渠道,确保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发展无止境,民生千钧重。本月初,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时赋予江苏“四个新”的重大任务,强调“江苏必须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上走在前列”,为全省进一步做好民生工作提供科学指引和行动指南。我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发挥部门职责,以更大力度抓好民生实事,促进富民增收,推动共同富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努力在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中为百姓创造高品质生活。
我的发布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胡竹:
谢谢王主任。
下面请省民政厅赵庭朴副厅长介绍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优质服务和精细管理等情况。
赵庭朴: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首先,非常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江苏民政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全省民政系统持续强化基层治理和民生保障,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优质服务和精细管理等相关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并指出民政部门要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强化基层治理和民生保障上走在前”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部署要求,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群众所需所盼所急,以高品质生活为目标、以高效能治理为基础、以高水平服务为手段,积极推进江苏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交出了一份温暖厚实的“民政答卷”。
一、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不断完善群众身边的服务管理体系。加强顶层设计,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加强城市社区治理与服务、加强农村社区治理与服务、加强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与服务、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印发“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不断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涌现出南京市栖霞区仙林街道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城市版、徐州市“马庄经验”等一批社区治理创新经验。打造服务平台。持续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全省2.13万个城乡社区实现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其中89.1%达到每百户30平方米的国家标准。推进“政社互动”“减负增效”改革,推行村级组织统计数据“一套表”、党建民生“两本账”、村级组织工作事项“三项清单”,让村(居)组织将更多精力集中在为民服务上。大力推行“一门受理、一站式服务、全科社工”服务模式,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互联网+社区政务服务”“互联网+社区商业服务”广泛覆盖。促进多元参与。建立健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进一步整合资源、激发活力、创新服务。全省共登记各类社会组织8.4万个,社区社会组织14.1万家,总数全国第一。这些社会组织和9.98万名持证专业社会工作者、11万支志愿服务队伍、2200万名注册志愿者活跃在城乡社区一线,为居民群众提供多样化、差别化的社区服务。2022年,全省采取“公益创投”“微服务”等方式,投入资金约2.6亿元,引导创新开展社区服务。
二、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切实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我们聚焦困难群众“急难愁盼”,做好社会救助等兜底保障工作,发挥慈善在完善收入分配格局中的重要作用,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截至6月底,全省共保障低收入人口97.7万人,其中城乡低保对象62.4万人,特困人员20万人,认定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15.3万人。城乡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823元。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惠及87.34万残疾人。近三年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9万人次,帮助长期滞留人员寻亲成功1383人。强化分层分类保障。完善救助政策,提高保障标准,积极构建对象分层保障、政策分类帮扶的社会救助体系。建成联通12家省级部门和43家金融机构的省级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显著提升了救助精准度。开展温情社会救助改革,“快”响应、“简”程序、“暖”服务,实行民政领域社会救助“省内通办”,积极拓展服务类救助,让救助更加及时高效、富有温度。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五年来全省累计接受慈善捐赠283亿元,社会组织累计实施各类帮扶项目7593个、33.17亿元,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战略中作出了重要贡献。
三、完善基本社会服务,用心用情让夕阳更红、花朵更艳、生活更美好。我们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系统构建供给高质量、普惠高水平、享老高品质的“苏适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努力推进从“老有所养”到“老有颐养”。全省共建成养老床位68.3万张,在业养老机构2199家,机构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达到67.5%;建有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8万个、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407个、农村标准化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236个、老年人助餐点6738个,320万老年人接受专业化居家上门服务;累计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0万户。高龄老年人尊老金和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护理补贴惠及300余万老年人。连续11年举办江苏国际养老服务博览会,共有4.05万家与养老相关的企业,总量全国最多。在全国率先形成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激励的系统性制度化安排,省政府与民政部共建高层次养老人才培养项目,“十四五”以来全省累计轮训养老护理员37.2万人次。我们着力构建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在全国率先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率先实施孤儿保障制度和养育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率先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和“三步排查、四色管理、N重关爱”的主动发现机制。将51.97万名困境儿童纳入保障范围,将4.23万名农村留守儿童全部纳入监护范围,孤儿保障标准位居全国前列。全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实现县级全覆盖,共建成乡镇(街道)未保站1315个、省级未保站(儿童“关爱之家”)805个;1433名乡镇(街道)督导员、21378名村(居)儿童主任活跃在基层一线。构建“苏童成长”协同关爱机制,试点遴选践习基地422个,开展各类未成年人参访学习活动4270余场次,用心护航儿童全面成长。我们奋力提升民政专项服务水平,让民生福祉更加普惠均等、便捷可及。大力推进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施行以来全省共办理跨区域婚姻登记19万对,让群众不再“为爱奔波”;积极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启动“婚姻家庭幸福护航三年行动计划”。在全国率先将“逝有所安”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出台《江苏省殡葬管理条例》《江苏省公墓管理办法》;加快补齐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乡镇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设施实现全覆盖;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引导群众移风易俗,绿色文明生态殡葬蔚然成风。在全国率先开展省、市、县三级地名文化遗产评定,试点“深化地名服务,点亮美好家园”,开展2批次共200个省级红色地名征集宣传,做好百姓身边的地名服务,传承好优秀历史文化。
创新社会治理、保障改善民生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生保障与服务的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从保障生存型向品质生活型转变。作为肩负基层治理和民生保障职责的职能部门,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在以学促干中扛起新担当、务求新成效,助力江苏“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上走在前列”,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一是突出为民惠民,提高生活品质。着力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构建更为完善的民生保障机制,进一步落实落细救助政策、适度提高保障标准,推动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平台,强化对低收入人口的主动发现。进一步完善“苏适养老”服务体系,重点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统筹城乡普惠型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今年将改造提升标准化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100个、社区助餐点500个、示范性乡村互助养老睦邻点1000个,设置家庭养老照护床位1000张,实施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3万户,推动“原居享老”“社区安老”“机构颐老”等养老模式融合发展,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养老护理职称体系,破解养老护理人才发展难点堵点问题。统筹做好社会福利、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和残疾人福利保障等工作,推动未保工作从“事后补救”向“事前预防”拓展,以实干实绩实效解民忧、惠民生、暖民心。
二是突出基层基础,提升治理效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持续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筑牢为民办事的服务基础。进一步明确服务导向,推动治理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改造提升和新建300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行“微自治”,落实村(居)务公开、监督等制度,助力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发挥社会力量协同作用,健全“五社联动”机制,畅通社会力量参与“融合共治”的渠道,服务乡村振兴、稳岗就业等中心大局,共同谋划基层治理和民生建设的“最大公约数”,凝聚“最强推动力”。
三是突出创新创优,汇聚改革动能。着力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增强为民服务能力。以社会化、市场化手段增加为老、为小、为困等服务供给;深化乡镇(街道)民政服务站(社工站)建设,将其打造为基层民政服务的枢纽平台,推动服务专业化、精细化;加快推进民政数字化转型,推动线上线下服务深度融合,构建多样化的服务应用场景,做好“婚育户”“身后事”“尊老金申办”等一件事联办改革,提升民政服务的精准度、便捷度和可及性。
“惟愿苍生俱饱暖”是民政人的情怀。我们将甘做强国路上保障民生的“托底者”、困难群众的“守护人”、基层治理的“促进派”,努力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人民群众身边,推动实现“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上实现新提升”,绘就江苏社会治理新图景和民生幸福新画卷,为江苏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贡献民政力量。
胡竹:
谢谢赵厅长。
下面请记者朋友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请举手示意。提问前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为了给更多记者提问机会,每人最多一次提问机会,谢谢合作。
新华社记者:
人社部门作为重要的民生部门,就业和社会保障直接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请问今年以来我省就业运行总体状况如何?下一步,还将采取哪些有力举措来推动就业回升向好并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张宏伟:
感谢您的提问。今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人代会江苏代表团审议时要求我们“在基层治理和民生保障上走在前”。人社部门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工作定位,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全面强化稳就业政策措施,联动开展“创响江苏”就业公共服务系列活动,创新打造“就在江苏”智慧就业云平台、“家门口”就业服务站等线上线下就业公共服务品牌,建好用好就业运行监测分析系统,为超480万城乡劳动者提供优质就业公共服务,免申即享、直补快办推动近140亿元稳岗和就业补贴资金直达惠企、直补到人,保持全省就业局势平稳向好,上半年城镇新增就业72.4万人,同比增长4%、占全国总量1/10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月均值控制在4.7%的较低水平,低于全国0.6个百分点。4月,人社部在我省召开稳就业工作现场推进会,推广“一体化推进、数字化赋能、多元化参与、专业化管理”的江苏就业工作经验。但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我省经济恢复发展的基础还不牢固,部分行业企业困难较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还面临较大就业压力,办好就业民生大事仍需付出艰苦努力。
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考察期间特别强调“要加快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就业促进机制和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这为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人社部门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实际工作成效助力我省在高质量发展中继续走在前列。
一方面,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综合施策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聚焦聚力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一是创新完善就业促进机制。牢固树立先行先试的改革思维,印发实施工作方案,在全国率先启动高质量就业先行区建设,在目标定位上突出质量提升,围绕就业结构、就业收入、就业环境、就业能力等高质量就业目标综合发力,加快实现“劳有优岗、薪有常增”。在政策制定上突出优先导向,加强投资、消费、金融、区域、产业、贸易等政策与就业政策协同联动,加大对吸纳就业多的行业支持力度,给予稳岗效果好、成长空间大且用工规范的就业友好型企业更多政策激励,更大力度扶持创业带动就业,跟进落实稳岗补贴、社保降费、税收减免、“苏岗贷”稳就业金融产品一揽子就业政策;重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为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搭建用工服务对接平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在要素保障上突出积极主动,贯彻实施《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推动开展“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建立各级财政就业资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清除不合理就业限制行为和歧视现象,推进就业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优化提升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发挥数字化牵引作用,整合各方数据资源,持续拓展升级经办管理、监测分析、公共服务三大就业信息化应用场景,劳动者求职招聘可使用“苏心聘”、技能培训可使用“江苏工匠课堂”、享受补贴可使用“就业政策计算器”,让就业公共服务精准高效、均等可及。发挥社会化协同作用,把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充分结合,加力实施政府购买就业公共服务,引入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多元化社会力量参与就业公共服务,拉长补齐服务能力不足、服务人手短缺的工作短板。发挥专业化管理作用,将就业公共服务融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范畴,通过在服务队伍人员招聘、待遇提升、职业发展等方面的深化改革,夯实基层基础。三是全力以赴保障重点群体就业。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最大限度筹岗拓岗满足就业需求,尤其是在三季度的就业服务攻坚期,紧跟毕业生暑期流向,创新开展人才夜市、创业集市等招聘方式,常态化把就业信息送进市场、公园、车站、商超,每周采集发布不少于1万个月薪6000元以上并足额缴纳“五险一金”的高质量就业岗位;针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实行属地化实名登记管理,“一人一档、一人一策”提供精细化职业指导、岗位推荐、培训见习等跟踪服务,力促及时稳定就业。聚焦就业困难人员,加快布局建设300个“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安排就业服务专员上门入户为低收入人口、残疾人、零就业家庭等困难人员量身定做岗位信息、政策信息、培训信息“三张”清单,精准匹配居住地周边的全日制、零工或公益性岗位,全年兜底帮扶不少于3万名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并做到“收入有增长、上岗有补贴、权益有保障”。聚焦农民工,新增培育不少于50个省级劳务品牌,形成吸纳农民工就业的集聚效应;推进“一县(区)一零工市场”建设,提供随时入场、随时应聘的即时快招服务,大力开展跨省东西劳务协作和省内南北劳务交流,畅通就业渠道,稳定农民工特别是脱贫人口在苏务工规模,在实现自身稳、质量高的同时,为全国稳就业大局多作江苏贡献。
另一方面,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兜牢兜实民生底线。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开展社保扩面提质增效行动,坚持强化政策宣传、优化参保服务、落实扶持政策、畅通流动通道并举,健全部门间数据共享机制,锚定小微企业、新业态从业人员等扩面难点和新的增长点,推进精准扩面、应保尽保。健全养老保险城乡制度衔接和区域转移机制,促进劳动者在城乡、地区间顺畅流动。对于符合条件的致贫返贫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重度残疾人等四类困难群体,代缴最低标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确保保障网眼越织越密、一个不漏。推进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切实维护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保障权益。二是稳步提高保障水平。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继续统筹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今年增发的基本养老金将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持续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十四五”期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每年按不低于8%增幅增长,今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将提高到208元。启动“百镇千村”城乡居保集体补助试点计划,在累计已有5.55万参保居民受益于该计划的基础上,逐步扩大集体补助覆盖面,多渠道提高城乡居保待遇水平。发展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建立企业年金,积极开展人才集合年金创新实践,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适时全面推开个人养老金制度,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品质化的养老保障需求。三是持续优化经办服务。依托全省五级人社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全面提升社保数字化服务能力,推动业务从“跑腿办”转“线上办”,从“被动办”转“提醒办”,实现“一网通办、异地可办、就地能办、全省同办”,促进政策精准落地、服务精细高效。全面推进人社服务“就近办”,积极创建“暖心居保”服务品牌,打造城区步行15分钟、乡村辐射5公里的“人社便民服务圈”。深化以社保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巩固社保卡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育、医疗卫生、金融服务等领域一卡多用成果,不断拓展更多民生领域应用,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
江苏新闻广播记者:
去年底江苏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达到74.42%,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和流动人口规模的扩大,大量新市民、青年人涌向城市,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阶段性住房困难凸显,这个现象在大城市尤为突出。我的问题是,为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缓解阶段性住房困难,我省出台了哪些政策,落实情况怎么样?
范信芳: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同时也感谢媒体朋友们长期以来对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文件的定义,新市民主要指是城市非户籍常住人口,青年人为城市新落户的新就业大学生。这两类群体由于进入城市时间不长,特别是青年人刚就业,经济积累不足,短期内难以购买商品住房,同时市场上租赁住房,在户型、价格、租期、区位上,与新市民、青年人的要求不相匹配,住房问题比较突出。习近平总书记对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问题十分关心,2020年12月16日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当前,一些特大城市房价偏高,新市民特别是青年职工收入偏低,买不起房、租不好房的问题比较突出。安居才能乐业。有关部门和重点地区要重视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住房问题,努力做到住有所居、职住平衡”。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示“要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给”。2021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将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2021年9月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提出“立足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完善基础性制度和支持政策,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力度”。2021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各地狠抓落实,2021年至2023年6月底,两年多的时间,全省新开工(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9.02万套(间),基本建成19.03万套(间),已交付出租使用11.06万套(间),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取得了初步成效。这里举一个例子来说明,陆潞是江苏省泰州市人,2022年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毕业后来到常州工作。入职后,她通过“我的常州”“人才公寓”APP了解了周边的人才公寓情况,并最终选择了兰陵·集人才公寓入住。她在兰陵·集人才公寓入住的房间原价1450元,公寓方给了9折优惠,折后1300元。同时她也申请到了常州的租房补贴及生活补贴共800元,实际个人负担500元。兰陵·集人才公寓位于常州市中心地段,周边租赁房源紧张,同品质房屋租金多在1500元——2000元,且无配套服务。陆潞表示,公寓配套齐全,距离单位只有2公里,通勤方便,服务也很好,尤其喜欢公寓楼顶露台清吧,约三五好友听歌聊天,非常惬意。从这个例子能看出,保障性租赁住房确实有效缓解了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深受他们的欢迎。
我省在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上,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举措:
一是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制度。省政府文件明确我省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为城市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户型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应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同时对建设方式、支持政策、监督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为全省各地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奠定了制度保障。
二是科学确定发展目标。组织各地开展摸底调查,摸清新市民、青年人阶段性租赁住房需求,摸清存量土地、房屋资源的底数。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因城施策,指导各市科学制定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目标,将南京、苏州、无锡、常州、南通等5个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点城市作为工作重点,“十四五”期间,全省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58万套(数量名列全国第3),其中苏州、南京两个外来人口最多的大城市分别为20万套和15套,占全省的60%。
三是多渠道建设和筹集房源。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售并举的住房制度”的要求,我们在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中,强调政府在土地、税费、金融等方面提供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引导多主体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是利用存量非居住房屋改造。如常州市兰陵·集青年人才公寓原为海关大厦,2017年10月海关综合服务中心撤离后,处于闲置状态。2022年4月开工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全部用来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租住问题。二是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如中创新航是常州市金坛区引进的大型新能源企业,该企业利用自有建设用地建设10栋宿舍楼,共计2322套,可居住1万余人,全部用于本企业员工居住。三是支持产业园区利用生活服务设施配套用地建设。产业园区是新市民、青年人集中的地方,房屋租赁需求旺盛。南京江宁开发区建设青年公寓3700多间,可入住2万多人,全部定向租赁给开发区内相关企业员工。四是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如南京安居集团通过出让方式,在江宁科学园新征国有建设用地,投资约16.5亿元,建设瑾家珑熹台租赁小区,14栋楼,以市场价九折价格面向社会出租。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总书记“江苏必须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走在前列”的要求,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切实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扛起新使命、谱写新篇章作出应有的贡献。具体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督促市县人民政府加强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细化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具体操作办法,建立起项目联审联动机制和项目认定工作机制,尽快全方位落实国家和省各项优惠政策。
二是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十四五”时期,省政府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列入省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考评,压实市县人民政府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主体责任。我们将提请省政府每年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任务列入民生实事予以重点推进,通过年度计划任务分解下达、过程跟踪指导等方式,积极推进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同时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激励支持”考核,将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市、县上报省政府通报表彰,通过典型引路,在全省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三是用好各项支持政策。用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国家发改委基础设施配套补助资金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推动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企业享受增值税、房产税优惠的税费减免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对保障性租赁住房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实施计划单列,做到应保尽保。对采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建设和非居住房屋改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用水、用电、用气按照居民标准执行。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低利率中长期贷款,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公司信用类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四是加强政策衔接。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打通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其它政策支持租赁住房的通道,对现有各类政策支持租赁住房进行梳理,包括通过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非房地产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试点建设的租赁住房等,以及各地建设的人才租赁住房、未纳入国家和省计划的公租房和闲置可转为租赁住房的拆迁安置住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建设的租赁住房等,符合规定的均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尽快筹集更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快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的步伐。
五是精准对接需求。保障性租赁住房坚持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的原则,全部面向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不设户籍、收入线门槛,以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努力做到“面积不大、功能齐全”。在装修标准上,参照“经济环保、功能适用、安全耐久”的原则进行装修,做到与建设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拎包入住。在配套设施上,确保水、电、气、通讯等设施齐全,注重提升居住品质,高标准配置公共空间,为新市民、青年人打造“舒适家居”体验。
我就回答这么多。谢谢!
中新社记者:
近期,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强调,江苏必须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上走在前列。请问镇江市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未来还有哪些进一步考虑和推进举措?
周凯:
感谢这位媒体朋友对镇江民生工作的关注!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也是发展的目的。习近平总书记这次在江苏考察时赋予江苏在民生工作上走在前列的重大任务。近年来,镇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着力做好惠民生、暖民心、强信心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和成效。今天因为时间有限,不能一一展开,我着重介绍以下三个方面:
一、我们倾力让全民小康“成色”更足
2014年12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期间,来到我们世业镇卫生院,了解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村民看病就医情况。在这个守护周边1万多名村民健康的卫生院里,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的重要论断。他指出,要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真正解决好基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8年多来,世业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建成了国家“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居民足不出岛,就能看病、看好病。从“健康小岛”世业洲出发,镇江坚持把增进群众健康福祉作为深化改革的根本目标,通过持续化行动、项目化管理、协同化推进等形式开展“健康镇江”建设。一方面,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制定25项具体行动,全面落实健康中国行动、健康江苏建设任务。另一方面,加速优化卫生健康服务,通过医联体、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疾病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此外,坚持融合共建,加深全民健康管理意识,全面普及卫生健康知识,共同营造健康环境和健康社会。组建638支家庭医生团队,建成家庭医生工作室83个,从源头做好居民健康的“守门人”。
今天来看,“健康镇江”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19年,镇江被省政府评为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2021年,镇江、句容分别获评全国健康城市建设样板市和县级样板市;2022年,镇江再次获评全国健康城市建设样板市;同时,镇江市及所有辖市均创成国家卫生城市,人均期望寿命提高至80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6.9%,初步建成了健康城市共建体系。
二、我们倾力让群众生活更具“质感”
习近平总书记在我们世业镇四季春农业园视察时指出,“现代高效农业是农民致富的好路子。要沿着这个路子走下去,让农业经营有效益,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在与村民交流时他提出,要“像抓经济建设一样抓民生保障,像落实发展指标一样落实民生任务”。
一座幸福之城,须有鲜明的民生底色。镇江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更好节用裕民,每年将七成以上财力用于民生。我们狠抓乡村振兴,承担起农业农村部“农村普惠金融服务发展”改革试验任务,创新开展“六个一”挂钩机制,90%以上的经济相对薄弱村集体稳定性收入超过120万元。开展金融支持乡村振兴“金穗行动”,实施农业龙头企业“金凤行动”,新增农业品牌36个,句容市7个村入选“2022年全国乡村特色产业亿元村”。我们狠抓人居环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达“双60”行政村170个、农村厕改率达到99%。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户数居全省第2位。蝉联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群众安全感达到99.4%。我们狠抓教育工作,普惠性幼儿园和优质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90%以上,教育“双减”工作入选全国优秀案例,教育信息化发展综合指数居全省第2位。我们狠抓基本保障,开展参保扩面专项行动,主要险种参保覆盖率稳定在98%以上,在全省率先将快递员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在全省最早建成社会救助“云”平台,联动“小网格”服务“大救助”入选今年全省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试点。
三、我们倾力让高质量发展“动能”更强
今年全国“两会”,江苏代表团审议现场,习近平总书记听取了“新农人”代表魏巧创新创业历程及相关建议,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殷切嘱咐:“像魏巧这样的同志到农村去,很好!”
2016年,魏巧辞掉中国科学院地理所助研工作来到镇江,投身建设镇江新区万顷良田,打造集机械化、信息化、生态化于一体的现代化标杆农场,形成了“可盈利、可复制、可持续”的发展模式。今年,我们专门出台“选拔培养优秀‘新农人’计划”文件,从2023年开始,用3年时间,培养选拔优秀“新农人”100人左右。
对“新农人”的培育只是一个侧面,但这背后实际是镇江近些年来在促进就业、招才引智上的更大力度和更实举措。我们始终坚持将就业作为最大的民生、将人才作为发展的第一动力,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开展人才“镇兴”行动。在就业工作上,我们不断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打造了全省首批零工市场和10家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大力建立就业友好型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就业增长与产业发展互惠共赢。最大程度释放政策红利,今年发放稳岗返还、创业担保贷款等达18亿元。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两大计划”,每年提供就业见习岗位超过6600个,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常态化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专项帮扶活动,分类帮扶“4050”、低保、残疾等就业特困人员就业,实现“一人就业、全家脱困”。在人才工作上,出台了“1+2+3+N”人才政策体系,启动实施大学生“聚镇”计划、青年人才“归雁”计划,开展沿江八市联动引才暨百所高校镇江行系列活动,组织千家企业、万名大学生交流对接。我们坚持“来者即享”,只要人来就能享受生活补贴、租房购房补贴和各项资助,2022年共发放大学生生活、租房等各项补贴8030万元。我们坚持“强者多得”,人才层次越高,获得资助越多,最高可达1000万元。我们坚持“贡献有奖”,无论是建设载体,还是引荐人才,我们都给予丰厚奖励。同时,我们还用心帮助人才解决父母养老、子女教育、配偶就业等现实问题,让人才安心创业、放手发展。
做好就业和人才工作,为镇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实现零就业家庭连续210个月保持动态清零。智联招聘发布的榜单显示,镇江位列2022年中国人才吸引力100强城市第39位、“95后”人才吸引力城市50强第32位。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下一步,镇江将始终坚持“民之所盼、政之所向”,用心用情、扎实做好各项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
一是坚定不移托起“兜底性的民生”,让“大爱镇江”更温情体贴。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发展普惠型补充医疗保险,推进困难群众财政资助参保实现全覆盖。加强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更加精准、更有温度开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困难群众救助帮扶。
二是坚定不移增进“普惠性的民生”,让“诗意镇江”更品质宜居。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创建高品质中小学校和示范高中,推动义务教育更加优质均衡。推动社区医院建设、省级健康村(社区)创建,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有序补齐城市功能短板,提高城市安全韧性和宜居度。
三是坚定不移夯实“基础性的民生”,让“福地镇江”更生动鲜活。坚持就业和发展同频共振,今年力争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万人以上,援助8000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增强市域社会治理能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增强全民文明意识,共建社会治理共同体。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媒体对镇江的关心关注,在这里诚挚邀请各位媒体朋友到镇江多走走、多看看,亲身感受镇江这座城市的宜居、宜业、宜游。谢谢大家!
新江苏记者: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完善人民健康促进政策。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坚持预防为主,加强重大慢性病健康管理,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请问咱们江苏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方便百姓在家门口看病就医方面主要有哪些举措?能否给我们介绍一下,谢谢!
张金宏: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这些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基层卫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镇江市世业镇卫生院时作出的“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要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重要指示精神,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方便百姓家门口看病就医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构建“15分钟健康服务圈”。围绕让群众就近获得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我们合理规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布局。目前全省建有乡镇卫生院945家、村卫生室14750家,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8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2073家,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在15分钟内就能到达最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得到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是不断完善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加大政府投入,全面推进基层机构的房屋设备、科室床位设置、服务流程、信息化便民服务、就诊环境设施改造等提档升级。全省已建成省社区医院343个、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200个、甲级村卫生室529个。已建成的省社区医院,院均面积1万平方米、开设床位92张、建有2个以上基层特色科室,诊疗病种达150种以上。比如扬州市,在全省率先规划建设了宝应县射阳湖、仪征市大仪等18个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这些中心的医疗服务能力已经达到二级医院基本标准水平。
三是持续提升基层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能力。我们聚焦群众常见病诊疗需求,建立基层特色科室省级孵化中心,采取三级医院科室对基层机构科室的办法,精准技术帮扶基层诊疗能力提升。2022年底,全省建成1100个基层特色科室,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有特色科室的比例达到53%。其中,建成省级特色科室375个,涵盖30多个基层常见病专业领域;达到国家推荐标准的基层机构共有588个,占总数的37.81%,达到国家基本及以上标准比例达到80%。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内分泌特色科室、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卫生院建成疼痛特色科室、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卫生院建成儿科特色科室等;南京市江宁区禄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机构还建立了血液透析中心,为血透患者就近透析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四是推动大医院优质资源下沉。全面建立大医院分片包干基层机构技术帮扶机制,推动大医院专家、技术、服务和管理下沉。依托大医院建立基层机构远程会诊、心电、影像、检验、转诊等远程医疗中心,这些远程医疗中心已覆盖到全省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向村卫生室(服务站)延伸,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获得大医院专家诊疗。像东台市,他们在市人民医院建设了“十大信息化中心”,涵盖远程会诊、区域检验、影像云诊、集中审方、智慧急救等,有效提升了乡镇卫生院同质化诊疗水平。
五是壮大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全面实施卫生人才强基工程,采取培养、培训、遴选、下沉、共享等“七个一批”组合举措,努力壮大基层卫生人才队伍。近五年来,我们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42万名基层急需紧缺医学人才;面向高校招录9182名农村免费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面向基层遴选8500人次省优秀基层卫生骨干人才;建成117家基层卫生人员实训基地,每年培训基层全科医生、护理、乡村医生三类人员3万人次以上;近60%的乡村医生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证书。
六是开展“千医巡诊万村行”惠民实事。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我们在全省农村地区组织开展“千医巡诊万村行”,进一步完善“15分钟健康服务圈”,提高农村居民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便捷性。全省组建7000多个巡诊服务团队,按照每月至少2次的要求为村民提供常见病诊疗、健康宣教、重点人群众健康指导等服务,巡诊服务覆盖到所有行政村。
2022年,全省居民2周患病首选基层医疗机构比例74.9%,县域内就诊率93.94%,由二、三级医院下转患者较上年同期增长9.7%,由基层上转患者较上年同期降低11.2%。特别是去年底平稳实现新冠疫情迎峰转段过程中,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挥了重要作用。总体来说,我省基层医疗卫生体系较为完备,基层特色科室、社区医院、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基层中医馆建设等多项改革举措在全国都是率先开展并推广的。今年5月,我省出台了《江苏省基层卫生条例》,这也是全国首部省级层面的基层卫生立法,对于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江苏省基层卫生条例》的宣传贯彻,进一步在做实基层常见病首诊、做强基础医疗、做优健康服务上下功夫,加快建设优质高效整合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努力保障城乡居民就近获得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
我的回答就到这,谢谢!
中国网记者:
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江苏时提出“四个新”要求,其中一条就是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上实现新提升,请问泰州市在基层社会治理和民生保障方面有哪些特色做法和创新举措?
周小慧: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首先,我要向各位媒体朋友汇报的是泰州市在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的特色做法与创新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高度重视基层治理,反复强调“必须抓好基层治理现代化这项基础性工作”。近年来,泰州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江苏重要指示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牢固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以规划政策为引领、阵地建设为基础、多元共治为手段、队伍建设为根本、创新发展为动力、网格治理为切口,扎实推进社区阵地提档、品牌提优、服务提质,基层社会治理质效稳步上升。
一是以规划政策为引领,谋好“路子”,治理体系不断健全。
泰州在基层治理方面要走什么样的路径?去年9月,针对我市基层治理的方向、路径、措施和保障,我们出台了泰州市《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创新提出“545”泰州行动方案,与之前出台的《关于加强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的实施意见》等形成“1+6”系列文件,建立了覆盖全面、务实科学、精准高效的制度体系。近期,还将出台《泰州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三年建设行动方案》,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
二是以阵地升级为基础,搭好“台子”,服务载体持续优化。
群众对于身边服务设施的需求如何满足?我市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全面达标的基础上,在全省创新提出“五美驿站”理念(彩霞美一敬老驿站、青春美一希望驿站、运动美一活力驿站、志愿美一爱心驿站、传承美一乡愁驿站),持续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功能融合建设。通过资源集成和功能整合,老百姓的活动场所大了,“全科社工”到位了,各单位占阵地、挂牌子的现象少了,社区成了老百姓“想来、爱来、常来”的场所,2022年全市建成“邻里中心·五美驿站”72家。同时,我市持续实施“社区人气集聚计划”,日均到访社区人数上涨28.2%,月提供服务活动数增加34.8%,居民满意率提高21.4%,投诉量下降18.9%,促使社区真正“活”起来。
三是以多元共治为手段,压实“担子”,治理活力不断激发。
如何充分调动社会多元主体的治理力量?泰州市形成了党组织统一领导、自治组织作为主体、社会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坚持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服务各类人员、资金、资源全面统筹协调。自2016年以来,全市累计下拨为民服务专项资金9200多万元,投入3400多万元用于社区建设奖补,实现了区域统筹、条块协同、上下联动。坚持社会协同: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参与“星火成炬·双助四促”公益招投,两年来累计投入600多万元,扶持公益服务项目100多个,覆盖100多个社区,惠及2万多名居民群众。乡镇(街道)慈善社工站全面建成,广大社会服务机构、社会工作人才充分发挥作用。坚持群众参与:“有事好商量”“援法议事”等协商民主模式全面推行,村规民约、“五会”组织作用充分发挥,推广选树“微自治”示范点、优秀村规民约、基层治理优秀案例近400个,新型农村社区示范点50个;《村务监督工作规范(DB3212T 1041—2021)》成为我省第一个基层民主监督地方标准;全国首家“村规民约实践基地”在泰兴市宣堡镇郭寨村建成开放。
四是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建强“班子”,人才资源更有保障。
如何提升广大社区干部业务能力?我市不断深化社区工作者“五有五化”职业体系建设,持续实施村干部“雁阵培育计划”,社区干部管理更科学、导向更鲜明;全面落实城市社区“三岗十八级”、农村社区“四岗五级”岗位薪酬制度,完善工资动态调整机制,加大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选拔镇(街)领导班子成员、招考公务员、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度,社区干部待遇有保障、工作有动力;创新实施社区干部队伍建设“青蓝”行动,开展名师项目争创和师徒结对活动,48名社区工作名师、120多名“金牌社工”“全科社工”成为榜样示范,社区干部水平再提升,思路再清晰。相关经验做法和建设成效被《中国社会报》报道,3名社区工作者获得民政部全国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表彰。
五是以创新发展为动力,立好“样子”,品牌效应持续放大。
如何创造泰州社区治理独有特色?我市坚持“分类分层,实用实效”原则,引导各地用足资源、因地制宜打造特色品牌。市(区)层面,开展“一地一品”创争活动,形成了“幸福海陵”“堰上人家”等地域特色鲜明、治理效果斐然的区域治理品牌。村(居)层面,持续7年开展城乡社区优秀服务品牌建设活动,形成了“鲁班80365”“曲巷哨音”等165个市级和500多个区级服务品牌矩阵,不少品牌在全省有地位、全国有影响。针对社区服务精准度提升,我们持续开展城市社区“微治理”“民政资金微实事”活动,7年来投入2100多万元实施了400多个“微治理”项目,社区停车难、路况差、设施少、秩序乱等居民微需求有效解决。
六是以网格治理为切口,结实“网子”,实战实效更为凸显。
如何在社区问题上变被动应对为主动发现?我市构建了“三级指挥、四级联动、五级协同”的网格化社会治理格局,每年投入6000万元用于网格化建设,网格知晓率、矛盾调解率、矛盾解决率均位列全省第一。聚焦治理结构完善,落实“网格报告、镇街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网格事项准入退出机制,网格工作开展更加有力有序;聚焦治理载体规范,深化“精网微格”工程,划分综合网格7066个、专属网格215个、“微网格”3.21万个,用网格连接起千家万户;聚焦治理力量提振,成立网格党支部5517个,配备专职网格员2404人,积极构建起“1+1+1+N+N”的网格工作力量体系;聚焦治理效能凸显,常态化开展巡查走访,采集重点人员信息3.8万余条、事件信息153万余条,搭建1.4万个网格服务微信群,广大群众在政务服务办理、网格动向查询、社区问题上报等方面有了统一便捷的平台;聚焦治理方式智能,全面应用“泰治理”网格化社会治理平台,归集全市14个部门 60 余项近亿条数据资源,各类事项高效流转、规范处置。
针对基层治理与服务,我们探索了一些举措,也面临着新的挑战,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将以习近平总书记的期待和要求为强大动力,在省委省政府的带领下,继续从提升“五社联动”实效、开拓“智慧治理”路径、充实“网格模式”内涵等方面出发,下苦工,出实招,全面提升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为江苏更好“扛起新使命、谱写新篇章”作出更多泰州贡献。
接下来,简要向大家汇报我市在民生保障方面所取得的具体成效。
近年来,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民生实事项目工作成效显著,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取得新的积极成效,优质服务供给持续扩大,民生难题得到有效缓解,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在幼有所育方面,大力发展托育服务,截至2022年底,全市托位总数达到13785个,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3个。在学有所教方面,以普惠性幼儿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体系基本建成,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省市优质园覆盖率均达90%以上。推进义务教育阶段集团化办学,形成了“一地一特色”的集团化办学模式,进一步满足了老百姓子女在家门口“上好学”的需求。在劳有所得方面,2022年,我市城镇新增就业9.24万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到5657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到29417元。在病有所医方面,2022年,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93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统一提高至720元/人,更好保障了参保群众看病就医。市人民医院新院、市中医院新院、市第五人民医院建成投用,随着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短板弱项不断补齐,逐步实现在家门口为老百姓提供高水平医疗卫生服务。在老有所养方面,截至2022年底,全市建成运营养老机构161家、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23个、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701个,养老床位总数达到54341张。建成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18家,连续三年累计为9386户困难老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建设“睦邻点”或“邻里互助点”218个,初步形成“15分钟养老服务圈”。在住有所居方面,城镇住房条件不断改善,近年来,改造拆迁棚户区超过5万户,建设安置房7万套以上。因地制宜、分类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对2000年以前的老旧小区开展整治改造。在弱有所扶方面,积极稳妥提升兜底保障水平,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不低于每月560元,半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不低于每月280元,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不低于每月105元。一项项翔实的民生实事,一个个实实在在的数字,饱含着暖暖的民生温度,泰州市民生保障“底色”越来越浓、人民群众幸福生活“成色”越来越足。
胡竹: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提问就到这里,如果记者朋友还有其他问题,可与有关部门或相关设区市联系,会后进行深入采访。同时,也请各位媒体朋友对本场发布会和接下来的系列主题发布给予大力支持和深入报道。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