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倪敏 许愿) 记者从国家电网及江苏能源部门获悉,我省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提到同一设区市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人户分离”家庭,也可办理“一户多人口”用电业务。
这一政策的调整将为多人口家庭带来实打实的福利,即家庭全年电费支出有优惠。就具体细节要求,国家电网专家介绍,如果一个家庭有5口人或以上,每人户籍都在同一个设区市,实际住在一起,但户口不在一起,现在也可申请“一户多人口”用电优惠。而实际用电情况不同,节省程度也不同,以一个二胎家庭为例,父母、两个孩子以及一位帮忙照顾孩子的老人共同居住,全家全年用电量易超过6000度,按此次通知的新政执行,全年预计可节约电费约360元,具体以电力部门认定为准。
增加“一户多人口”人数认定依据是什么?按照通知要求,房屋产权人可提供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开具的实际居住证明,或以《居民户口簿》登记的“本市(县)其他住址”(实际居住地)作为认定依据,执行江苏省“一户多人口”增加用电基数政策。每位居民用户同时期只能在一个住址申请办理,不能同时在多个住址重复办理。
“一户多人口”人数认定业务办理要求如下:居民用户应如实申报实际用电的居住人口,当居住人口发生变化时,应及时申报调整。上述政策自“一户多人口”增加用电基数业务(下同)办理成功的当月起执行,其中,全部居住人口以《居民户口簿》为依据办理的,长期有效;以《江苏省居住证》、流动人口登记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实际居住证明为依据办理的,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前,居民用户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停止执行。停止执行后,需重新办理相关手续,方可自重新办理成功的当月起再次生效并执行相应政策。居民如需了解申请所需材料,可就近至营业网点及国网APP等查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