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晓映 刘海琴 于英杰 邓宇轩) “无债一身轻!”3月24日,62岁的卫云培在“破产”4年后,清偿所有债务,拿到了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颁发的《信用修复证明书》。这是江苏省试点“类个人破产”制度后,向个人发出的首张《信用修复证明书》。
来自重庆万州的小“包工头”卫云培, 2012年因发包工程老板“玩失踪”导致资金链断裂,欠下30多万元的外债。2018年,他被两位工友起诉,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年过半百的他没有选择做“老赖”,而是拖着病弱的身体和爱人去菜场摆摊,赚钱还债。债主不停催债、赚到钱马上被执行走……这样的生活压得卫云培有点喘不过气。
转机出现在2021年。锡山法院作为江苏省“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试点”法院,推出“类个人破产”制度。卫云培向法院申请,希望借此清理债务。办案法官吴修贵介绍,“类个人破产”是指针对诚实而不幸的自然人因债务过重无法清偿时,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对其财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合理分配,促成诚信债务人信用修复,平衡债权人的利益和债务人的生存权。
卫云培符合“诚实而不幸”原则,无锡“个清1号”案就此生成。2021年9月30日,法院裁定批准卫云培个人债务清偿计划,豁免部分债务,分期3年半清偿剩下的75838元。家庭必要生活费用,包括面包车在内的生产用品均得以保留,每月生活费严格控制总额。
“怎么还钱有了计划性,法院做好了安排,我就跟着执行。”这几年,卫云培夫妇每天凌晨两三点起床进货,5点出摊,生活艰辛但平静安全。2025年1月27日,卫云培按期偿还了最后一笔欠款15838元。
信用重启!2025年3月24日,锡山法院专程向卫云培发放了《信用修复证明书》,明确债务人已按计划清偿债务,涤清了相关失信信息,并告知相关主体在融资信贷、市场准入等经济交易活动中,不再因本案对卫云培予以信用惩戒。
以外化显性方式为个人出具《信用修复证明书》,在我省尚属首次。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朱嵘表示,这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也是“类个人破产”试点制度容忍失败、让债务人东山再起的司法“加持”。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苏全省法院受理“类个人破产”案件1290件,214名债务人得以免责。
贷款开个店,为孩子们攒点钱……拿到《信用修复证明书》的卫云培已经开始谋划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