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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我省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0-03-18 11:12:00
最近,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一文件精神,了解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经省政府领导批准,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解读文件,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处长):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发布会。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信用,对于个人、企业、社会而言,都十分重要,它是人的“第二身份证”,也逐渐成为市场经济的“硬通货”。近年来,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推进,并在经济社会运行中产生了积极效果。最近,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一文件精神,了解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经省政府领导批准,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解读文件,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省发展改革委祁彪副主任、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陈健副厅长、省生态环境厅秦亚东副厅长、省交通运输厅金凌副厅长、省市场监管局陈柯二级巡视员、省战略与发展研究中心张志飞副主任。此外,省有关部门业务处室负责人也在发布厅前排就座。我是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魏赟。首先,请省发展改革委祁彪副主任发布新闻。

祁彪(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感谢媒体长期以来对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密切关注和大力支持。根据省政府工作安排,围绕这次发布会主题,今天我重点向大家介绍近期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和《江苏省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有关情况,同时,向大家通报一下近期全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加强信用管理和服务的相关工作情况。

主要通报四方面内容:

一、《实施意见》和《行动计划》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最近,省政府办公厅和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分别出台了具有顶层设计意义的重要文件,即《实施意见》和《行动计划》,主要出于几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落实国家文件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的需要。去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建立健全贯穿信用主体全生命周期、覆盖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省委娄勤俭书记提出行政管理要从“门槛管理”走向“信用管理”,正是体现了国家相关工作要求。去年9月,吴政隆省长专题调研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明确提出进一步提升信用管理合法性、精准性和规范性;樊金龙常务副省长主持召开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扩大)会议要求深入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和《行动计划》的出台,既是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在江苏落地,也是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的体现。

二是适应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入新阶段的需要。近两年,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与全国兄弟省市一样,已经步入快车道、新阶段,发展条件和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呈现出由重建设转向建设与应用并重、扩面求广转向点面结合、精准规范的主要特征。文件就是立足新时期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从顶层设计上明确了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新目标、新路径和新措施,提出分步实施方案,为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提供工作遵循和路径指引。

三是支撑“放管服”改革构建新型监管机制的需要。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都明确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一项关键举措加以推进。全省各地各部门创新实践也充分表明,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迫切需要加快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省政府办公厅文件,最大的亮点和核心意义,就是如何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在简政放权的同时加强事前事中事后信用监管,以“管得好”支撑“放得开”,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注入最直接最有力最有效动力。

四是更好呼应社会需求优化营商环境的需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人民群众对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文明和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充满期盼。文件出台,就是贯彻中央决策、顺应时代潮流、呼应社会期盼的必然要求。诸如科学规范认定失信行为和程度,实现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一体化,建立全省统一的信用监管规则,创建新型监管示范行业,建立多层次信用融资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等系列举措,其根本目的,就是创新社会治理,规范市场秩序,不断激发市场活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二、《实施意见》和《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文件牢牢把握了社会信用体系发展新阶段特征,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聚焦高质量发展目标,呼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体现江苏特点和优势特色。《实施意见》为提升我省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基础桩,《行动计划》确定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时间表、路线图。

(一)主要内容

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文件中,聚焦建立健全覆盖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围绕5个方面提出24条具体措施,细化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一是创新事前环节信用监管。健全信用承诺制度,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中广泛应用信用报告,全面推行信用承诺、信用报告、信用审查。二是加强事中环节信用监管。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开展全覆盖、标准化、公益性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以信用评价为基础全面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三是完善事后环节信用监管。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认定机制,深入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四是强化信用监管的支撑保障。强化技术支撑全面推进信息公开与共享,切实加大信用信息安全和信用主体权益保护力度;鼓励行业组织和信用服务机构全面参与信用建设。五是强化工作推进,加强组织实施,完善配套措施,细化责任分工,深化试点示范,加强宣传报道和政策解读。

在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中,明确了最近三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任务,围绕“四个聚焦”,明确14项重点工作措施。一是聚焦重点目标,系统谋划“十四五”发展,着力抓好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强化系统支撑功能,加强信息安全保障;二是聚焦核心指标,综合运用信用评价,合规合理认定失信行为,规范失信行为惩戒;三是聚焦应用需求,加强社会应用需求分析和响应,持续推进信用修复;四是聚焦突出问题,依法推进信用工作,提高精准化程度,深化试点示范,促进行业与地区形成创新特色。

(二)主要特点

一是强化大力推进行政管理由“门槛管理”向“信用管理”迈进的顶层设计。坚持高质量发展总体要求,以诚信江苏建设为主线,加快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突出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具体举措,努力创造基础更牢、水平更高、群众更满意的诚信环境,为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提出新时期江苏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路径。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实践行政管理新方式。创新监管理念,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全周期监管;创新监管方式,依法依规推进信息充分共享;创新监管手段,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监管;创新监管机制,跨地区、跨部门和全社会协同监管。

三是明确我省今后三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的阶段目标。通过出台“十四五”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制定2020到2022年实施的十项具体工作指标,科学规范认定失信行为和程度,实现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省市县一体化,建立全省统一的信用监管规则和标准,创建新型监管示范行业等。通过强基础、抓规范、促应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发展全面迈上新台阶。

四是细化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突破和协同推进的实施举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工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是多部门配合联动的协同监管,更是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综合监管。在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关键期和攻坚期的重要关头,明确了统筹协调、多方配合、多措并举、协同推进的实施举措,制定了任务清单和实施计划,强化责任分工,调动社会力量,形成全省上下、各方协作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局面。

三、应对疫情影响加强信用管理与服务的主要情况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推动市场主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主体信用权益,根据省人大和省政府有关决定和文件要求,2月20日,省发展改革委及时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加强信用管理和服务工作的17条举措,要求各地社会信用管理部门以“保物资”“援企业”“稳经济”为切入点,综合运用联合奖惩、创新信用产品、开通信用修复“绿色通道”等措施,实施精准有效信用管理,寓管理于服务,有力推进疫情防控,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我省多地多部门联动施策,疫情防控期间各设区市因地制宜出台24个加强信用管理和服务的相关文件,打出疫情防控信用管理“组合拳”。

一是实施精准有效信用管理,有力有序推进疫情防控。重点加强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领域制假售假,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正当竞争以及借疫情发布虚假广告等失信行为的信息记录、归集和报送。

二是创新金融信贷支持方式,大力支持企业增信防疫。通过创新信用产品,帮助困难企业获得金融支持,促进企业复工复产。无锡市为企业提供信贷资金支持,首批“信易贷”贷款额度达30亿元;常州市推出“快贷通”,为309户企业授信;盐城市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提供信用担保,16家小微企业共获得200多万元信用担保资金。扬州市为复工企业新增授信达5.5亿元;宿迁市近期为企业发放3笔共1500万元的信用贷款。

三是开通信用修复“绿色通道”,落实惠民便企措施。为帮助企业防范失信风险,尽快恢复生产、扩大产能,全省省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力推企业信用修复“便捷通道”,实施中小微企业因新冠肺炎疫情造成失信行为的豁免政策。13个设区市全面推进信用修复线上办理,实现不见面、高效办。至3月15日我省通过“信用中国协同工作平台”办理行政处罚信用信息修复初审申请2136件,办理复审申请1390件,完成修复1175件。为了让各位媒体朋友更好地了解和掌握相关情况,我们提供了一份省市工作情况汇编,供参阅。

四、下一步推动文件落地落实的工作举措

今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也是三年行动计划启动之年,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意义,切实将文件要求落到实处,需要我们一步一个脚印地前行。

(一)制定年度工作要点,体现文件各项要求。围绕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我们正在制定《2020年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和《2020年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工作要点》。两个《工作要点》聚焦重点、主动精准,明确了法规制度、系统支持、信用监管、重点领域、“信易+”服务、示范试点、信用服务市场等重点内容和实施路径。同时,着手制定《2020年设区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指标》和《2020年省级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清单》,强化任务分工和责任落实,确保《实施意见》和《行动计划》明确的各项任务落地落细落实。

(二)实施行业监管示范,探索新型监管机制。抓好行业信用监管示范是落实《实施意见》和《行动计划》的重要支撑载体。我们正在协调20个左右的部门结合行业实际,制定信用监管示范创建方案,明确2020-2022年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发展思路、主要目标、工作方向、路径和实施重点,建立覆盖各层级、各环节的相关制度,构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体系,积极开展以信用评价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强化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服务支撑,支持各部门应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探索建立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同时,为更好支持行业信用监管工作,正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行政处罚及其他失信信息分级规范,合规合理认定失信行为,增强失信信息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出台配套文件措施,促进规范管理服务。吴政隆省长在调研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时,着重强调信用体系建设要实现精准化、规范化发展。为推进数据采集精准化,我们启动调整省级部门、设区市 2020年公共信用信息归集目录,编制政府部门和公务员信用信息归集目录;强化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载体和枢纽功能,切实加强数据的分析加工,实现信用信息全面互联共享和深度应用服务。为实现分级分类精准化、应用服务精准化和信用监管精准化,我们系统梳理工作中的现实问题和瓶颈制约,着手拟定《江苏省政务服务信用承诺制实施办法》《江苏省加强失信主体信用监管的实施方案》《江苏省完善信用修复机制保障信息主体权益办法》以及“黑名单”管理等配套文件,在信用承诺、失信惩戒、信用监管、信用修复等工作中明晰范围、强化规范,提升工作的规范化、精准化水平。

(四)衔接信用立法和规划,承上启下持续推进。《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已列入2020年立法正式项目,我们正在紧锣密鼓地修改完善。同时,我们将在前期已开展“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课题研究的基础上,启动规划编制工作。在《条例》起草和“十四五”规划编制中,注重立足我省实际和工作基础,体现《实施意见》和《行动计划》的精神要求,做好融会贯通和上下衔接,既管当前、又管长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发展、高质量发展。

以上就是主要情况,谢谢大家!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处长):谢谢祁彪副主任。下面,大家可以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提问前请说明供职于哪家媒体,同时说明提问哪位负责人。

新华日报记者:我想请问一下省发改委的领导,作为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牵头部门,发改委在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同时,如何进一步引导市场主体提高自身信用水平,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谢谢。

祁彪(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这位记者提出的问题非常好,很具有针对性。发改委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牵头部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这是新时期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的要求。如何引导市场主体提高自身信用水平,我们就是要把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落到实处。在事前监管环节,特别是市场主体在办理相关业务、证照时,要主动做承诺、受教育、用报告,提高自己的诚信意识。在事中环节,主要就是鼓励市场主体通过信用网站查看自己的信用档案,参加社会公益等等,这样为自身信用加分。在事后监管环节,主要针对失信主体,怎么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加强整改,同时进行信用修复。市场主体的信用水平,是整个全社会信用水平的一个综合反应。作为牵头部门,我们要在加强市场主体信用水平上下功夫,真正使《实施意见》和《行动计划》更好地落到实处。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处长):谢谢祁彪副主任。下一个问题。

中新社记者:我有两个问题想请教一下。一个是,我们在落实《行动计划》和《实施意见》当中,省市场监管局采取了哪些监管措施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另外,文件当中也两个蛮有意思的规定,就是说疫情期间个人隐瞒旅居史,会不会被认定为失信?企业在疫情期间因为不可抗因素的信用违规,可不可以进行信用修复。我想请问一下,对行为人非主观恶意的情况,或者在疫情期间不可抗因素造成的信用违规,有没有信用恢复和信用修复机制?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处长):第一个问题请陈柯二级巡视员回答,第二个问题请张志飞副主任回答。

陈柯(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根据省政府办公厅10号文件,还有信用监管三年行动计划,涉及市场监管部门在信用管理中有五项职责,主要是信用承诺、信用归集、信用分类,还有信用约束、信用修复。

第一块是引导企业主动做出信用承诺。大家知道事中事后监管,先照后证,即许可证前置改后置,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时作出承诺,简化领取营业执照手续。我们已在名称、经营范围、住所、简易注销及远离非法金融等方面实行承诺制度。我们将企业作出的承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让社会监督他们自觉履行,由原来的企业对政府负责改为对社会负责,就是说企业信用由他自己来负责。

第二块是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归集。我们依托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涉企信息,比如营业执照的登记信息、许可证信息、行政处罚信息、黑名单信息、异常名录信息,还有平常抽查检查结果的信息。我们已经归集1043万户市场主体登记备案信息,还有其他部门许可证信息,已经达到139万条。另外还有行政处罚信息,市场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信息达到20.9万条,还有其他部门的行政处罚信息达到24万条。通过信息归集,让社会公众便于查企业档案。

第三块是信息分类监管。我们即将出台《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暂行办法》,办法是以信用信息为基础,比如说企业平时的信用等级、生产经营情况,尤其是行政处罚信息、违规违法信息,把监管对象分成ABCD四类实行差异化管理,A类就减少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于高风险的D类,还要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来进行重点管理。

第四块就是信用约束,联合惩戒。根据国家出台的多部联合惩戒备忘录,我局依托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与省多个部门进行数据交换,建立信息互联共享机制和协调合作机制,开展失信联合惩戒。目前已与法院、税务、安全生产、交通、社保等部门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违法市场主体的信用约束力度。还有金融局等部门都建立了失信联动监管的信息互通机制。前一段时间,我们在扫黑除恶中,就和政法委、金融局加强互通平台信息。金融局对涉及到金融风险的信息推送给我们,我局就上警示或者黑名单,对这类企业进行监管,也就是说基本能达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惩戒效果。截止2019年底,全省法定代表人及其相关负责人的黑名单有21.5万人次,严重违法失信的达到4.5万户,预付款消费逃逸上黑名单的有170户。另外作为食品生产和特种设备领域的主管部门,我们将制订完善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管理办法,认定失信市场主体,进行重点监管,同时将失信名单推送给信用管理的发改委及其他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有效形成监管合力。

第五块就是信用修复。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和省里有关规定,我局2019年就制订出台《关于开展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工作的实施意见》。本来我们行政处罚信息应该是五年以后才能在公示平台上解除,现在是满一年,而且在行政处罚中有从轻减轻情形,企业提出申请修复,我们就可以受理。受理了以后,由案件主管部门看他是否有从轻减轻的情形,由信用部门进行移除。截止去年底,全省已经有144家市场主体进行了信用修复。目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也正在制定信用修复规定。下一步,我们将在规定出台以后,积极贯彻落实,对照新规定,完善做法。

最后,就是我省正在制定社会信用条例,我局也将以条例出台为契机,根据自身业务,对涉企信息进行归集,积极落实条例。我就介绍这么多。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处长):谢谢陈柯二级巡视员。张主任,记者关心的信用修复的问题,麻烦您进一步解读一下。

张志飞(省战略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是信用管理的重要一环,体现了宽严相济、容错纠错的信用关爱机制。目前,在信用修复方面做了以下工作:首先对失信名单认定,是非常规范,认定的标准是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由各级政府部门来进行认定,确保程序规范严格。其次,在认定过程中,有异议的,可以向认定部门进行核实,自然人被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要进行事前告知。在信用修复方面,建立了管理机制,支持已完成失信行为整改、消除不良影响的社会主体,通过做承诺、受培训、交报告等方式进行失信修复。为支持企业应对疫情的影响,我们开启了信用修复的绿色通道,协同开展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优化服务,限时办理,各级信用管理部门根据企业要求,举办公益性信用修复培训。2019年,全省各地举办信用修复培训班126个,参训企业13000多家,指导企业完成4612条失信信用修复。这些工作,在兄弟省份中都是排在第一位的,是我省各地政府和部门服务企业发展、社会发展的充分体现。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处长):谢谢张志飞副主任,下一个问题。

扬子晚报记者:我想请问一下省生态环境厅秦厅长,江苏作为全国唯一的省部共建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现代化试点省份,下一步将如何进一步加强环保领域的信用监管?谢谢。

秦亚东(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谢谢这位媒体朋友。近年来,江苏生态环境部门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健全环保信用评价制度的部署要求,创新构建融合法制化和市场化机制的环护信用制度体系,在信用评价制度、联合惩戒机制,以及评价企业数量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总体成效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作为全国唯一的部省共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试点省份,下一步将认真落实文件要求,计划从四个方面深化环保领域信用监管。一是完善排污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主要是在全省统一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工作基础上,全面执行江苏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办法。开展绿色等级评价,深化环保领跑者机制,落实环保信任保护原则。还要进一步严格做好信用管理,强化联合惩戒的措施。信用监管将向排污的企事业单位全面拓展,由企业法人向主要负责人等方面追责,完善排污企事业单位的信用评价。第二是推行生态环境第三方服务信用监督制度,启动实施江苏省生态环境第三方服务机构以及从业人员信用监督的暂行办法,主要是建设生态环境第三方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着力打造以市场主体相互监督为主、政府公众多方参与的信用监管新格局,促进第三方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第三是加强政府诚信制度建设,主要是建立健全环境治理政务失信记录,将地方各级政府和工作人员在环境保护工作当中的违法违规、失信违约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第四是深化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生态环境部门在省信用办的指导支持下,推动环保信用平台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市场监管平台进行深度融合对接,建立信用信息更为广泛便捷的互联共享机制。同时,不断优化部门联合奖惩措施,以更好的发挥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引导作用。谢谢。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处长):谢谢秦亚东副厅长。下一个问题。

南京日报记者:我想请问一下省人社厅一个问题。省人社厅作为社会保障的牵头部门,在落实《行动计划》过程当中,将如何进一步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构建信用监管机制。谢谢。

陈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这几年,我们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紧扣人社部门的民生职责特点,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具体行动,作为创新服务方式的有效举措来推进。

这几年,我们主要在三个方面聚焦发力:一是简政便民推行事前信用承诺。这几年一直在推进“放管服”改革,其中很重要的内容,就是告知承诺制的先行先试、推进“减证便民”行动,最重要的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从2017年开始,全面取消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证明材料,一律改成网上申报。去年8月起,我们对社会保险类、人事考试类16项经办业务开展告知承诺制试点,共取消各类证明材料97项,让服务对象有比较明显的获得感。去年9月开始,我们又对集体合同审查事项精简7项证明材料。二是力求实效强化事中监管。构建信用分级评价体系,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市场主体实施不同监管措施,在劳动用工领域,出台和实施一系列信用监管文件,对劳动保障诚信等级为C级以下的用人单位,加大随机抽查检查力度,做到行政执法和信用监管深度融合。通过一系列举措,拖欠农民工工资这一社会诚信缺失的突出问题,在我省得到极大缓解。我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在国家连续两年考核中获评A级。三是健全机制完善事后失信惩戒。不断完善人社系统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制度,在社会保险领域,将经国家司法裁判、行政处罚以及稽核处理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的失信人纳入黑名单。在劳动关系领域,严格按照规定认定并向国家和省信用办报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定期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去年,我厅先后四批次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58起,其中纳入“黑名单”的21起,起到了非常好的震慑效果。下一步的工作,是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以及落实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目前,我们正在打造全省人社全业务一体化信息平台,其中一项重点,就是构建统一的信用管理系统。我们将运用信息化手段,来整合我们所有的信用信息资源,形成人社领域服务对象的一个综合性信用评价报告,通过大数据的应用,来解决我们前期信用评价工作上的瓶颈。同时,我们还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信用监管制度,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严重欠薪失信等突出问题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通过大家共同努力,在全社会营造起“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良好社会氛围。谢谢。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处长):谢谢陈健副厅长。下一个问题。

中央广电总台央广记者:有一个问题,想问一下金厅长,江苏是交通运输部和发改委确定的信用交通省份的典型省份,江苏交通运输部门在打造信用交通省份方面有什么举措?还有一个问题,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给很多卡车司机带来了利好,但是有卡车司机反映他们的获得感不明显,有一份调查问卷显示,卡车司机受疫情影响比较大,这样会影响到卡车司机信用问题。交通运输部门对于稳定卡车司机运输队伍有哪些举措?在信用交通建设方面有哪些体现?谢谢。

金凌(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我首先介绍一下今年江苏交通信用建设有哪些创新举措。去年我们获得了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信用交通省”建设典型省份称号。今年在《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和《江苏省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指导下,进一步从高起点谋划、全方位开展、高质量推进、高标准落实等方面开展工作。一个是编好“规划图”。今年重点完成“十四五”规划编制,其中创新的一点,我们准备推进和健全交通运输重点领域标准化体系,希望通过标准化体系作为支撑,来解决不同部门、不同地区之间信用信息多头采集、交换困难,还有信用结果表示不统一等问题。第二,今年我们还有一项工作,就是强化信息共享,用好“一张网”。今年准备完成信用信息系统二期工程建设,主要解决两方面问题,一是信用信息系统和业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融合,二是更方便社会主体对信用信息查询。第三,就是要强化制度创新,下好“先手棋”。一方面推行信用承诺制,在相对成熟的工程招投标和科技项目立项这样的环节,能够应用信用承诺制。另外是对自贸区、扩大试点区域所有涉及交通项目,实行信用管理全覆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三是探索宁镇扬一体化区域的交通信用管理,为将来更大范围推进一体化建立基础。第四,是强化监管手段,打好“组合拳”。明确要围绕解决交通治理长期存在的堵点难点热点问题,为交通发展做好服务。主要包括:比如工程建设质量安全问题,“两客一危一货”运输问题等,我们准备用信用的办法进行管理创新。第五,就是把好信用修复关。我们一直认为信用修复是给失信者提供一个制度化的服务。我们把褒奖作为重要方面,积极引导向善。惩罚是不得已而采取的手段,对受到惩罚的市场主体,也给他们一个容错纠错的制度化服务。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疫情期间,高速公路免费通行和疫情交通管制对运输企业造成了一定影响,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一个方面,交通运输厅已经派了五个调查组下去,调查了解交通运输企业的情况。目前客运企业恢复了70%,货运企业恢复了80%。第二,就是对交通运输企业的帮扶,把省政府各项政策包括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尽快落实到交通运输企业,让他们获得政策实惠。第三,就是高速公路免费通行后对运输企业的影响,包括免费通行的期限。我们将根据交通运输部的统一部署再作进一步研究。我们希望经过各方面的努力,恢复和保护好运输企业的正常经营,使他们经营状况逐步好转。我就解答这些,谢谢。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处长):谢谢金凌副厅长。如果没有其他问题,今天的提问就到这里。由于时间关系,发布会也就开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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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冯晓丹